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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处理好五项关系喜迎“十八大”召开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丁桂芳  发布时间:2012-10-19 14:54:06 打印 字号: | |
  分宜法院结合当前法院的形势及本院工作实际,坚持正确处理好五项工作方面的关系,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

  一是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在部署与安排各项工作时将自身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找准司法工作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围绕社会经济和谐发展这一主题,做好审判执行工作。

  二是独立审判与领导监督的关系。要求全院工作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依照宪法规定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自觉接受各级机关及各界群众的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既要体现法律效果,更须符合党的政策、社会道德和公序育俗,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最大限度的扩大社会效果,力促和谐诉讼。

  四是严格执法与司法为民的关系。在执法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措施,解决群众在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严格依法办案,二者保持高度一致。

  五是社会进步与自身发展的关系。发挥刑、民、商事的打击、规范、调节功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行政管理及队伍建设,将法院打造成一流的审判机关。

  由于关系处理得当,今年上半年该院公众满意率获全省第二名,1-3季度全院审、执结案件均超去年同期13%,为当地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环境做出了贡献。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