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形象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子禄 发布时间:2012-09-28 10: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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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一手抓审判执行工作,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争创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树立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在上半年全省政法部门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该院排名全省法院第一。市文明办在检查该院创建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并根据省、市文明办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周密部署落实,凝聚干警力量,营造浓厚氛围。二是提高文明修养。以规范司法行为和业余生活为重点,以培育良好的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为目的,加强公民道德、司法礼仪等文明创建知识学习,倡导文明审判、培育文明行为,促使广大干警不断增强文明意识,提高文明素养。三是丰富创建载体。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永远忠于党,永远跟党走”等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共同价值追求。组织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岗位练兵活动,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狠抓“人民法官为人民”、下基层大走访活动,强化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开展志愿服务、法制宣传、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积极营造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及知法守法氛围。加大作风集中整治力度,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干警严格遵纪守法。四是提升文化品位。成立书法、摄影、棋牌等8个兴趣小组,组建篮球、乒乓球队,改造图书室、电子阅览室,邀请法学名家讲座,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进一步陶冶情操。五是完善内部管理。强化案件质量、流程审限等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加强节能降耗、警车使用、安全保卫、接待等工作,定期集中清扫楼院、整治环境,创造和谐优美环境,树立法院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