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支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勇 发布时间:2012-09-27 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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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近日,经新余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新余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诉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的意见》和《新余市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个文件,支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推进全市依法治市进程。
《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第一次将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规定了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和必须出庭应诉的案件类型;强化对行政应诉工作的考核,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以及未反馈落实法院司法建议等况,列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绩效考核内容。
《关于建立诉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的意见》明确了诉前协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和保障措施;市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成立诉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分别设立“行政争议诉前调处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新余市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会议要求和会议内容。制度规定,建立由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等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固定会议每年召开2次,遇有重要议题,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通报、交流相关信息、协调有关行政案件及有关事项、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