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官风采 > 法官手记
读《太阳城》有感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蒋欢  发布时间:2012-09-08 14:11:11 打印 字号: | |
  《太阳城》是共产主义者意大利人康帕内拉早期的代表作之一。该书是以对话的方式完成的,感觉像小说,书中描写的是一种理想的这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人人都劳动,社会和谐且安逸。这个社会是一个充斥着有神论思想的社会,社会中人人都有信仰,就像信仰上帝一样信仰他们的神灵。他抨击的是私有制的种种弊端。虽然作者把这种社会制度下的国家定义为最好的国家,在当时虽然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但其中的一些思想仍然是很落后的。

  这本书的名字在我初中的时候已有耳闻,但却时至今日才有幸阅读这部著作。读完我对其中的一些东西有些想法,目前自己学识浅薄,评价或许会有出入,有待完善。

  首先是书中所描述的国家政权,政权掌握在最高首领“太阳”之手,其下设有“威力”、“智慧”、“爱”分管各个领域。但是统治者都是掌管宗教事宜的领袖担任。所谓的“太阳”有点类似于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哲人王”,这有点像马克斯·韦伯所定义的“个人魅力型”社会。当然,这个社会的政权中还有表现民主的一些制度。比如每月朔望之日举行的“大会议”,在这样的会议上人们可以提出有关共和国的缺点和政府负责人工作的好坏的评价。当然还有“集中”的表现,那就是每八天举行一次的全体负责人会议。政府的责任人员由人民选举,但四位最高负责人除外!这种制度感觉有点怪怪的,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待以后补充。

  因为这个社会不存在私有制所产生的种种弊端,所以,这个社会的犯罪很少,因而法律也很少。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个社会中存在有原始社会的那种野蛮有残酷的惩罚方式——同态复仇。但是“太阳”有“宽宥权”,这种权力就是今天的赦免权,这种国家权力分大赦权和特赦权,现在我国仅有特赦权,且要经过人大常委会的批准。这种制约对于今天建立在人性恶基础上的法律制度来说是很正常的监督制约机制,但是,《太阳城》的人民是人性善的,所以,他们那个黄金时代不会出现人和人就像狼一样的现象,所以,没有对建立起对“太阳”行使“宽宥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很正常。还有就是,城中的死刑执行方式中有一种是“授权犯人自杀”,罪犯使用这种方式了解自己的生命后,全体公民会为他的死痛苦,这种人文关怀在今天的文明社会或许也得不到如此好的实现。现在我们的社会不断地出现各种问题,一会儿是三鹿奶粉事件,一会儿那里的小煤窑因安全得不到保障而发生塌陷等等,这种一系列的事件的曝光的背后折射出来的是现代社会道德沦陷所产生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但是,虽然社会有很多问题,但是它们的曝光总比新闻封锁要好很多,而且这种新闻的传播也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此外,对于此处涉及的自杀权,文章中的自杀权不是个人能够自由行使的权利,它需要国家的授权。现在的法学理论界有的学者认为没有自杀权,有的学者认为有自杀权,我比较同意的是个人有自杀权。自杀权是和生命权相对应的,但是我们虽然有享有这种权利所谓自由,但它的实现不能有伤社会的风化。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上来讲,人不应当享有自杀权,因为从国家的角度来讲,一个人的自杀是一种净成本,这是一种没有收益的行为。

  关于生育方面,书中也有和现在婚姻法中关于最低结婚年龄的类似规定,而且城中人民崇拜童贞。书中“先让这些有学问的人与活泼热情和美丽的女子结合”的描述或许是作者优生优育思想的表达,但是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有学问的人是特权阶级,这是一种基因决定人种的论断。还有就是书中对于性交的规定是按照占星术的理论建立的,古语也说“食色,性也。”“饮食男女”,这是在告诉我们性是人的一种本能。而人为的对不泛滥的性交进行限制有为自然规律。关于“公妻”的描述,是对不能生育的女子的一种歧视,虽然书中说作者自己亦不赞成这种制度。

  我觉得书中虽然描绘的共产主义的蓝图,但是书中有许多地方流露出的思想似乎在告诉我们在这个社会中存在着一种不平等,这和我从小被灌输的马克思理论之中的共产主义有些不同,因为在马克思式的共产主义中人人平等,而且是实质上的平等(我常常以此自嘲,中国的实质平等对于人们的保护,特别是司法上的保护,还没有西方形式平等做得好!况且,当代中国的法律从清末变法以来,都是移植西方的法律,所以,对于这样的批判我们是否可以改改,而且是在理念上的修正。);而且书中的共产主义是由神灵来创造的,马克思式的共产主义的推动者是劳动人民。

  这是我写得第一篇读书报告,虽然写得不是很有逻辑性,但是毕竟我迈出了第一步!万事开头难,以后会更加容易的!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