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偷分为骗钱 害人害己被判刑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鄢平花 发布时间:2012-09-03 16: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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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游戏机上偷分,然后向游戏厅骗取退款7000余元,2012年8月16日,渝水区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上缴国库。李某还因偷分之事露馅,遭受非法拘禁一天。
2012年2月,李某等人在一游戏厅打游戏,趁工作人员不注意,作手脚从游戏机里偷分,然后向游戏厅退钱,共骗取该游戏厅7000余元。游戏厅老板发现后,将此事告诉了胡某,请胡某帮助找到李某等人将钱要回。3月14日晚,李某被胡某等六人发现后带到宾馆,直至次日中午才被民警解救。今年5月,李某在父亲陪同下到检察机关主动投案。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构成诈骗罪。因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另一被告人赖某被判处管制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而非法拘禁李某的六名被告人也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