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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作者:余法研  发布时间:2012-08-28 16:35:25 打印 字号: | |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简要情况)

  申请人与       纠纷案件已于   年  月  在贵院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特向贵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

  变更诉讼请求为: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