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法院重点培育“审书默契”提升案件质量
作者:分宜法院 潘冰心 发布时间:2012-07-05 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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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分宜法院在积极开展两评查活动过程中,高度重视对审判员与书记员之间默契的培育,并认为“审书默契”是具体案件处理好坏的决定因素,是“法官教法官”、“老兵带新兵”工作的重要一环,是实现两评查活动预期目标的关键所在,是促进干警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现法院文化建设科学化的主要内容。
分宜法院从四个方面重点培育“审书默契”。首抓基本功。分宜法院通过组织学习、经验介绍、业务交流、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夯实审判员的沟通调解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文书制作能力,夯实书记员的庭审记录能力、案卷归档能力、法律理解能力、文字校对能力,并通过两评查活动开展“实战练兵”。二塑协同观。即使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都需要审判员和书记员的协同配合。分宜法院强化审判员与书记员的平等意识,统一思想认识,逐渐形成了“审判员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负责,书记员对审判事实和审判过程负责,审判员和书记员共同对案件当事人和案件处理负责”的审书协同观念,实现了审判员与书记员既各有分工又高度配合的工作局面。三育良友情。分宜法院通过开展乐器学习、组织兴趣小组、进行拓展训练等各项文化活动,加强审判员与书记员之间“8小时”外的交流与联系,在提升全院干警精神状态,激发干警集体归属感与荣誉感的同时,也有效地促使审判员与书记员之间形成良友情、益友情。四设考核关。将日常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对“审书默契”进行量化考核。四个阶段包括庭前准备阶段,庭审活动阶段,文书校对送达阶段,案件整理归档阶段。在前两个阶段重点考核书记员参与力度,要求审判员向书记员告知基本审判思路、记录要点、注意事项,并鼓励书记员提出不同意见和看法。在后两个阶段重点考核审判员把关能力,要求宣判和送达必须由审判员和书记员共同完成,案卷归档前书记员必须交审判员检查,并由审判员亲自填写结案说明。
至6月30日,分宜县法院2012年度共受理各类案件880件,与同期相比上升了13.6%,审结率达到77.92%,未发生一起因案件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涉诉信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