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法院“五心”服务解民忧赢民心
作者:分宜法院 刘雪婷 发布时间:2012-07-04 22: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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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分宜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这一主题,切实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
“真心”为群众办实事。细化立案大厅职能划分,实现分窗口办公、接访,畅通息诉息访工作渠道,以努力打造特色品牌服务窗口为目标,设置群众满意度测评表、提供法律文书便民样式、纸、笔、建立健全立案接访制度,实行立案“一站式”便民服务。分宜法院立案庭平均每天耐心解答群众诉讼咨询十多人次,基本做到每起案件均及时向当事人指导诉讼流程,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同时努力把好立案信访窗口关,从窗口开始,各个阶段均要做好案件信访等级评估,认真填写《人民法院案件信访等级评估表》,通过诉前调解,争取把矛盾化解于庭前,努力实现“诉前委托调解、诉前入户调解、诉中促成调解”的“三步曲”调解机制,适时邀请乡镇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纠纷,防止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2012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电话立案或邮寄立案7件,网络接访2件,庭前化解案件25件,诉前入户化解3件。
近日,分宜法院立案庭就在诉前成功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家住分宜县钤山镇的张某和林某结婚已十多年,并生育一男孩,现在上小学。二人因发生争吵双双前来本院要求离婚,并咨询家庭财产如何分割等事宜。接待法官观察到双方均在气头上,情绪尚不稳定,故暂时先不予以立案,而是将这夫妻二人领进接待室。接待法官在简单了解事情经过后,分别找双方谈心沟通,了解其内心真实想法。经过耐心的倾听,接待法官发现张某和林某夫妻感情基础很好,现在也无大的矛盾,只是由于丈夫张某常年在外打工赚钱,孩子家庭都由妻子林某一人照顾,所以双方经常会因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了解到此,接待法官明白了张某和林某要求离婚只是意气用事,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之进行劝说。最终促使夫妻晾和好如初,携手离开了法院,并对接待法官一再表示感谢。
“热心”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做到文明热情、依法服务,为群众提供“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的贴心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导诉、立案、接访、咨询、调解、保全、救助等服务。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诉求,属于该法院受案范围的,指导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和诉讼请求,告知其权利义务,提供证据,写好起诉状或申请书;对不懂书写诉状和申请执行书的法律文书的当事人,给予耐心的讲解并免费提供空白诉讼文书样本;对争议不大,当事人基本信息具体明确的案件,减半收取诉讼费,并一次性将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或是调解通知书给当事人。简易程序的案件安排在提交诉状后20天内开庭,普通程序的案件在举证期限后七天内开庭;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细心进行法律宣传并做好思想工作。对困难群众要打官司的,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通过司法救济保护民权,充分合理配置司法资源。2012年上半年,该院共司法救助15人次,其中缓、减、免诉讼费案件8件,缓、减、免诉讼费38830万元。
近日,分宜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件有关法定继承纠纷的诉前财产保全案件,被继承人为钟某,申请人为钟某父母钟某某和兰某,被申请人为钟某之妻邓某。钟某于2012年1月20日工亡,其所在工作单位向钟某之妻邓某支付了72万元的死亡赔偿金。根据继承法规定钟某的父母与其妻子属于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但邓某拒绝将一半的死亡赔偿金让与钟某的父母,钟某的父母遂向分宜县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立即冻结被申请人邓某银行存款36万元,并向法院提供房产一套作为担保。分宜法院立案庭法官立即到当地各银行进行账户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冻结了邓某在分宜县某建设银行的存款36万元。保全后,承办法官又立即召集双方进行了长达二个小时的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法理疏导,使被申请人知晓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多番协调沟通,最终被申请人邓某将32万元赔偿款主动支付给了公婆,案件以调解了结。
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13件,涉案标的938万余元,克服了调解难,尤其是执行难的困难,从源头上减少上诉、再审、申诉,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
“诚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分宜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深入群众,重心下移,积极开展“走企业、入社区、访民户、进学校”活动,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与服务,深入开展“五送五帮”,做好领导驻村包点工作,积极组织干警走社区下乡镇,努力做好涉诉信访群众思想稳控工作,助推地区和谐稳定。半年来,该院领导驻村包点8个,走访企业10余次,开展法制宣传12次,共走访群众1800余户,征求意见132条,对其中所提问题基本已解决到位,化解矛盾14件,稳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对本院全部在审在执案件进行了自我排查,共排查出不稳定因素30余条,现已全部化解。截止2012年6月,我院已帮助涉诉信访当事人解决低保12人次,发放救助款6万余元,救助14人次。
“公心”裁判保障民利。从了解社情民意出发,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每项工作都放在人民幸福、社会和谐、辖区发展的天平上衡量,争取把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不断提高案件调撤率。最大限度缓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减少上诉上访的可能。同时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由审监庭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通过评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以保证以后不再犯类似错误;实行错案追踪机制,对中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逐案评析;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案件质量与岗位绩效考核联系起来,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012年上半年,分宜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501件,审结率达77.92%,民事案件调撤率高达89.41%,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62%,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耐心”为群众释法答疑。在案件审理中宣判前,承办法官针对个案的具体情况、适用法律、承担责任的理由,详细地向当事人进行讲解,使涉案的当事人明了法律规定。在宣判后多次向承担赔偿义务的当事人讲明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等,消除当事人疑虑,让当事人输得明明白白,促使当事人在案件未生效前就赔偿款自愿履行义务,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增强了裁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分宜法院“五心”服务,架起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