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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培育新型人民法官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2-07-02 15:56:35 打印 字号: | |
  6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的《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努力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讲话,在与会大法官和学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大法官们和学者普遍认为,王胜俊院长的讲话,深刻地阐述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内涵、指导思想、主要任务以及抓好法院文化建设应该处理好的六大关系。讲话内容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们进一步深入发展法院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围绕王胜俊院长讲话精神,下午,大法官们和与会学者就“法院文化建设与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作了专题研讨。大家踊跃发言,会场上不时爆发出阵阵掌声。(6月18日人民法院报)

  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培育法官的精气神,有助于展示人民法官昂扬向上、健康的风采和容貌,法院文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向文化要生产力,推动自身科学发展的内在需求。大力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推动人民法院自身的健康、科学发展,促进新型人民法官的培育。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法官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培育的人民法官。人民性是人民法官永远不变的底色。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培育新型职业化的人民法官。职业化是任何一个职业成熟的标志,抑或说是人民法官发展到一定程度和规模的必然选择。职业化要求法官的来源、选任都是职业内产生,由职业内的共同体共同促成。新型职业化的人民法官不仅要求人民法官继续保持人民性底色的同时,积极推动职业化法官的产生和培育。而法院文化建设正是培育职业化人民法官的一味良药。因为法院文化建设通过长期的物质载体、精神熏陶和行为规范等方式促进人民法官严格按照职业化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改造法官的精神世界。法院文化建设通过建章立制等各种制度规范法官的一言一行,使所有法官都分享同一化的思维方式、职业语言和行为规范等。法院文化建设通过法律图文等耳濡目染式的熏陶促进所有法官都时刻以职业化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让法官浸透在法律文化的世界,让法官的思维方式、言语行为逐步法律化,并进而同一化。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培育新型专业化的人民法官。拥有一支高度专业化的法官队伍是法治发达国家的共同特征。法官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和时期,必然会进入专业化的职业分工。因为只有专业化才能确保法官能够在社会各行各业高度专业化的时代满足专业化案件审理的需求。专业化意味着每一个法官都拥有自己的法律知识积累、法律职业沉淀,以确保高度专业化的案件审理能够得到专业化的审判服务,以确保司法的质量和品位。因为法官如果所有法律都精通,则明显意味着其所有法律都只是泛泛而谈、蜻蜓点水,而无法满足社会分工越来越专业化,案件审理难度越来越大的现实需求。当然,专业化对法官不仅仅意味着专业化的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还可能包涵了专业化的调解艺术与司法技巧等等。而法院文化建设通过养成法官良好的读书习惯,使其饱读诗书而免于觥筹交错的酒杯社交,为法官专业化司法能力的形成进行思想准备和知识铺垫。法院文化建设让法官都能够去分享和理解法律文明长河中的种种司法智慧与浩瀚的法律文化,法律与司法是个需要长期积累的行业,专业化司法能力的形成对法官不仅仅意味着法官需要通过长期的审判实践打磨以汲取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操作技巧,更重要的是通过吸收法律文明长河中的司法智慧以促进自身理论素养的提升和法律知识结构的改善与优化。因而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促进新型专业化法官的诞生。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培育新型大众化的人民法官。专业化、职业化和大众化并非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其有对立的一面,但更有相互统一的一面。因为一个再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如若无法理解民生疾苦,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无法亲近人民,其就不能称之为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法官。而一个法官如若不掌握为人民群众服务所必须的应有法律知识、司法技巧、法律实务经验,,其自然也就不可能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高品位的司法服务。法院文化建设通过对我国历史、国情的温习,通过对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建立的艰难过程回顾,让法官能够知晓共和国辉煌成就的来之不易,让人民法官明白司法权从何处来,审判权为谁所授予。即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让人民法官更加清醒认识到司法权的来源之基。法院文化建设通过将司法的人民性教育充分融入到法官的生命和血液当中,让新时期的人民法官永葆人民性的底色,确保自身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永不褪色。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