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世界 谣言不攻自破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沐 发布时间:2012-06-16 17: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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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谣言之害,可见一斑。尤其是在当下,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日益普及,论坛微薄无处不在,谣言传播速度和广度令人眼花缭乱。谣言的制止需要政府部门的主动出击,更需要民众的理性对待。法律思维是一种理性甚至较真的思维方式,用法眼看世界,能够客观、冷静的思考问题、分析事务,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为此,学一点法律,掌握一点法律思维,应当是一个现代理性公民的基本素养,用法律的思维看待谣言,必当不攻自破。
法乃善良公正之术,正义就是每个人得到其应当得到的东西。谣言为什么能够迷惑人,关键在谣言散播的内容或让人受益,或令人受损,人们唯有在自身权益或得或失时才容易亲信谣言。正如某一时间各地谣言四起,盐价将疯涨,很多人轻信谣言,各大超市食盐被抢购一空。如果普通公民都能学一点法律,用法律的价值观念去看待问题,“遥盐”闹剧也就无法上演。简单的说,得与失应当符合正义的规则,凭什么你抢到了就赚便宜,别人没抢到就要吃亏,这显然违背了得所应当的正义理念。
证明责任乃诉讼的脊梁。学习法律的人都清楚证据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官司的输赢,意味着权利的得失。具备法律思维的人都明白听人言论、发表观点,需要有理由,而且是足以令人信服的理由。网络谣言往往都是少数人别有用心的制造出的一些所谓事实或是耸人言论,再经过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以讹传讹,假的似乎也变成了真的,但其实根本不值得推敲,也从来都拿不出科学可靠的依据。只要用法律的视角去审视,你拿什么证明南京要地震,拿什么证明保定又非典,就凭一句“美国宇航局、美国国家地震台网预测:中国南京大地震将于2010年6月13日降临”,就凭一条小道消息说某医院确认了一例非典病人,只有结论没有依据,无非就是想散布谣言,制造恐慌,荒谬之极。
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在很多人看来,法律限制了人们的自由,但事实恰恰相反,没有法律,绝无自由可言,人人随心所欲,则人人难有自由,财产不稳定,人身无保障,试问自由何来。身体财产是自由的基础,唯有基础牢固,心灵才能自由,人格才能独立,才能冷静地看待事务,理性的对待谣言。因而,现代公民都应当学习法律,了解法律,真正理解自由,享受自由,摒弃盲目从众的处事态度,学会客观理性的分析问题,让网络谣言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