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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群众观念 加强源头治理 努力化解信访难题
———在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12-05-31 17:55:36 打印 字号: | |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九重

           (2012年5月29日)

  近年来,新余市两级法院在信访工作中,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领,以源头治理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正确处理好法治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外部环境与内部管理、个案效果与社会效果、末端处置与源头治理、解决问题与健全机制、关爱群众与教育群众等六个关系,着力构建以立案信访为龙头、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外部力量协调配合的“大信访”格局,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不断上升,在近三年的全省法院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中,新余法院始终保持在全省前三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群众工作,全力营造信访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

  群众工作是信访工作的基础。2011年,新余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和实施“领导挂点联系基层、群众工作特派员、党员干部联系群众以及突出信访问题联动调处”等四项制度,为法院做好信访工作拓宽了思路,营造了环境,打下了基础。全市法院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四项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紧紧依靠基层力量,及时将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一是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活动,促进基层和谐稳定。选派了2名干警担任乡镇群众工作特派员,全市两级法院260余名干警共联系10个村委2500余户村民,结合政法干警下基层大走访活动,定期深入乡镇、农村、社区,深入联系户中开展帮扶工作,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收集掌握社情民意,参与调处各类突出矛盾和问题,使一大批矛盾和问题在基层当地得到妥善化解,乡镇、村两级集体上访问题大幅减少。二是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坚持送法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做好释疑解惑和教育疏导工作,纠正“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2011年以来,共举办全市法院联合法律服务活动15场,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走访群众1800余户,征求意见15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100余件。三是加大带案下访工作力度,转变信访工作作风。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的基础上,对解决难度大、久拖未决的信访问题,纳入重点管理,由院领导和法官带案下访,直接深入到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所在地,广泛听取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2011年以来,结合清积工作,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共带案下访80余件案件,下访群众200余人次。四是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通了院长信箱,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和法院开放日制度,实行了裁判文书上网,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反映合理诉求。建立院领导接访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周固定一天为院领导接待日,由院党组成员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2011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领导共接访1300余人次,约期接谈53人次。

  二、加强内部管理,积极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

  治难先治乱,治乱先治内。在信访工作中,我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产生。一是狠抓教育管理,增强为民意识。结合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教育干警自觉端正对待涉诉信访工作的态度,增强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狠抓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将案件质效和信访工作作为部门和干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力予以推进。认真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和两评查活动,采取随机抽查与普遍审查相结合、明查案件与暗访作风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庭审质量、裁判文书的评查力度,并对评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建立了以立案、审监、监察为龙头的案件质量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部门的信访率、上诉率、发改率、再审率进行通报,并直接通报到办案部门和承办法官,督促干警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责任心和质量意识。制定了《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办法》,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有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再审审查工作,既畅通申请再审渠道,又正确把握再审事由成立的认定标准,处理好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与维护法院生效裁判既判力之间的关系,为化解社会矛盾发挥积极作用。今年1至4月,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案件986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2.14个百分点,上诉案件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下降了2.45个百分点。三是狠抓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和司法协理工作,建立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创新调解方法,建立了案前劝导、诉前调处、诉中联动、司法确认等四项调解机制,创设了全程调解,冷处理调解、舆论引导调解等十项调解方法,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近年来,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53%左右。四是狠抓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题。在信访问题中,涉执信访占了较大比重。为切实提高案件执结率,解决信访人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题,我市两级法院以清理执行积案为突破口,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市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法院执行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积极推进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征信系统的对接,已基本建立与银行、房产、工商、车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协同,提高执行效率。创新执行工作举措,推行“四个统一”、“四个抓好”、“四个一批”的执行工作方法。即:统一认识,统一制度,统一步骤,统一标准;抓好执行调查环节,抓好强制执行环节,抓好财产分配环节,抓好案件终结环节;主动履行一批,协调分流一批,强制执行一批,依法终结一批。五是狠抓监督制约,促进廉洁高效。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日常管理,要求各部门每2周向党组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每个月召开一次院务会,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审判、执行案件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对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的的监督制约。加强对庭审活动的监督,实行庭审活动100%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切实规范庭审礼仪和庭审作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案前询问制度,对审判执行程序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询问、及时提醒。该制度实施以来,共对30余件案件进行了案前询问,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注重多元化解,努力形成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

  涉诉信访成因复杂,涉及立案、审判、执行等方方面面,有的还涵盖司法、行政、社会管理等众多领域,单靠立案信访部门或者法院一家之力难以有效化解。工作中,我市两级法院加强资源整合,强化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促成多元化解。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牢固树立立审执一盘棋的信访工作理念,将信访工作作为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注重引导树立信访工作全员参与意识,将判前预防、判后答疑、首问负责、文明接访等制度和措施融入到审判、执行的全过程,把信访工作渗透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同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沟通联系,从立案开始,各个阶段均做好案件信访风险等级评估,做好风险提示,各审判和执行部门对重点环节均采取措施,分清责任,积极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对1000余件案件开展信访评估,发现并消除信访苗头90余个。二是强化领导包案,化解重点积案。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坚持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的工作责任制和“一案一策”的工作方法,并对包案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切实将包案责任落到实处。通过实行领导包案制,多年来困扰我市法院工作的一批信访老案成功化解,长期上访、缠访的信访当事人也彻底息诉罢访,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争取各方支持,促成多元化解。依托全市突出信访问题联动调处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把涉诉信访纠纷纳入党委、政府排查化解范围,为化解涉诉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物质保障和工作平台;积极借助社会各方力量,通过召开法官与律师协调会,邀请人民陪审员、执法监督员和村委会、街道、社区、工青妇等组织参与涉诉信访调解、化解等方式,努力构建多元化解格局,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