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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法官远赴深圳一日执结8件非诉执行案件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贺靖  发布时间:2012-05-28 10:04:58 打印 字号: | |
  5月25日,在渝水区法院的财务室,渝水区姚圩镇的干部高高兴兴地领取了23万元执行标的款,并由衷的感叹:“还是法院工作效率高,力度大啊!这次远赴深圳执行很好地促进了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开展。”

  原来,渝水区姚圩镇在外务工人员多,尤其是部分被执行人远在深圳,只有在春节时才回来探亲,对他们征收社会抚养费困难重重,令乡镇干部头疼。某些被执行人甚至还在外散布“我在深圳,看你们能拿我怎么办”的言论,在该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成为名符其实的“钉子户”,严重阻碍了该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正常开展,可镇政府对此也无计可施。

  该院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在积极引导乡镇清理出在深圳务工的非诉执行被执行人名单的基础上,采取集中立案、集中送达的方式,5月中旬集中受理了这批较有影响的执行案件,并就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及存款情况,对全市的各大银行进行了“地毯式”的查询。在确知8位被执行人远在深圳有财产的线索后,5月22日,该院法官日夜兼程,不畏暴雨天气,火速赶赴深圳,通过积极与当地银行沟通,赶在银行下班前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的存款划拨到位,使得8件案件高效、圆满执结,为乡镇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