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两举措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万淑萍 发布时间:2012-05-15 11: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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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近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实施公开承诺和党员“先锋创绩”两举措,加强对全院党员的考核管理,激发全院党员和党组织的内在动力,为创建“六个一流”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公开承诺”活动要求全院每名党员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从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大局、提高工作实绩等五个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并将其内容兑现情况作为年底考核重要依据。
建立“先锋创绩”制度,采取分类管理,对每名党员在理论学习、业务素质、考勤纪律、工作成效、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量化评分,按照“年初定承诺、半年一申报、年终一总评”方式进行,主要环节包括党员“述绩”、群众“评绩”、公示“亮绩”、支部“定绩”、组织“用绩”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