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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年2月22日在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2-05-10 09:31:00 打印 字号: | |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九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创新意识,科学谋划工作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只有工作思路的不断创新,法院工作才能不断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在深入学习领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新余法院工作的性质、使命和特点,提出了“三个确保”和“三个营造”的工作要求。“三个确保”即确保政治方向不出问题,始终与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审判工作不出问题,始终服从服务于发展大局;确保队伍建设不出问题,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三个营造”即进一步营造勤奋学习的氛围,努力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营造团结协作的氛围,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营造法院文化的氛围,努力凝聚人心。为使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进取,自我加压,提出了稳中求新、稳中求进、稳中求优,以一流的司法理念、一流的为民意识、一流的队伍素质、一流的管理措施、一流的协调方法、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基础,努力建设“公正高效、务实严谨、管理科学、富有朝气”的全省一流法院的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以此指导今后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开展能动司法,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及时出台服务举措。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调研,制定出台《关于积极服务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33条服务发展的具体措施。主动加强与重点企业、金融机构、工商联的沟通联系,先后召开了部分企业法律事务座谈会、律师座谈会、人民法院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金融安全与司法应对座谈会,共同分析研究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并就如何应对达成一致,形成共识。与工商联联合下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与市工商业联合会工作联系的意见》,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搭建平台。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司法需求,依法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全市法院共审结新能源、新材料、投资、商贸、物流、消费、环境污染等各类纠纷案件294件。全力保障和服务现代金融业的发展,共审结涉金融领域的纠纷案件44件,涉案标的1.66亿元。2011年10月,市法院妥善调处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新余农商银行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在审理原告赣州银行新余分行与被告浙江、上海等公司四起涉案标的总计达1.6亿元的票据纠纷案件中,市法院积极采取立案保全措施,灵活运用司法手段,成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效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努力服务国企改革。针对我市七大系统国企改革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主动帮助企业清理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理顺改制、兼并重组中的法律关系。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案件,印制《公司企业破产须知》,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变现资产。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24件,审结11件,涉案标的额3.6亿元。在审理新余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第二化肥厂破产案件中,通过依法裁定解除有关债权人的优先权、抵销权,将相关资产变价1300多万元优先用于企业职工安置,使数千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得以补缴,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292件,审结3998件,同比分别上升3.85%和5.94%。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21件,审结558件,同比分别上升18.29%和14.58%。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709件,审结654件,判决生效人犯880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168人。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127件,审结111件。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盗窃、抢夺、诈骗、毒品等犯罪225件399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22人,全市关注的李军民等人涉黑案已顺利完成开庭审理。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0件40人。严惩贪腐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件45人,省高院指定审理的凤凰光学集团原董事长任捷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已顺利完成开庭审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宽严适度,以宽促和,共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管制等707人,有效减少了社会对立面。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共审结纳入量刑规范化改革的15种常见犯罪413件,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其中上诉率下降20%,二审维持率提升4.15%。
      妥处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一、二审民商事案件3474件,审结3246件。市法院共受理各类一、二审民商事案件416件,审结374件。

        认真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案件906件,促进家庭邻里和睦;共审结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人身损害赔偿、住房、“三农”等领域的纠纷案件582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共审结借贷、担保、房地产开发等纠纷案件856件,涉案标的额1.94亿元,制裁违约行为,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件,涉案标的额10.3万元,助推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加大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力度,优化投资环境。共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件,其中涉及江西赛维LDK公司的涉外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坚持和发展“三调联动”工作经验,着力推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已结一审民商事案件中,调解996件,撤诉676件,调解、撤诉率达57.03%。分宜县法院调解工作经验被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中国新闻》报道。
      加强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35件,审结35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受理行政机关非诉执行案件310件,执结303件。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14件,审结14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

      妥善处理涉及土地征用、林权、房屋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诉讼案件,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和转化。大力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加强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已结一审行政案件中,经协调,原告撤诉15件。分宜县十余户村民诉分宜县政府林权处理决定纠纷一案,经做协调工作,村民主动撤回上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61件,执结1221件,执结率83.57%,执行到位款物2.2亿元;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6件,执结51件,执结率77.27%,执行到位款物1.6亿元。

      制定《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确保依法执行、文明执行、规范执行。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共受理反规避执行案件31件,执结20件。继续健全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共对542件案件、561名被执行人发出财产报告令,对238名被执行人实行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加强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今年1月份开展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共执结案件82件,执行到位农民工工资106.36万元。制定《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规定》,加大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力度,共提级、交叉执行9件,办结执行复议申请5件。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已执结案件中,当事人和解133件,占10.89%。市委、市政府关注的刘细水、陈细金申请执行新余市新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以和解方式得到了妥善处理。

      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开展争创“青少年维权合议庭”活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3件,促进罪犯改造。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共对少年犯、非监禁刑和刑满释放人员跟踪帮教及回访77人次,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排查,不断提升司法建议水平,共向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35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帮扶重点项目等制度,加大对挂点企业、村委、社区的帮扶力度,共向挂点村委拨付帮扶资金14万元。

      四、强化为民司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机制,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全面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修建当事人专用通道,设立导诉台、调解室、判后答疑室,为当事人提供导诉立案、查询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坚持巡回审判、节假日办案等做法,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共开展巡回审判168次。扎实推进小额速裁试点工作,渝水区法院共审结小额速裁案件172件,平均结案时间8天,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3件239.37万元,为37名经济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及信访群众发放司法救助款42.9万元。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坚持送法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共举办全市法院联合法律服务活动11场,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500余份。认真开展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和街道,走访回访案件当事人,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切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方式,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涉诉进京访案件”活动,共清理涉诉信访积案34件,化解32件。建立完善信访评估预防、信访通报、信访约期接谈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认真抓好初信初访,积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1件723人(次)。强化判前释法、判后答疑、法律释明、文书说理等工作,抓好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排名全省法院前列,受到省法院领导充分肯定。

 

      五、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毫不松懈地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全面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召开动员大会、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宣讲、举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活动,加强干警的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断增强为民意识。
      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预备法官、新进人员及中青年干部等专题培训班,共培训干警112人次,选派干警参加各级举办的培训300人次。通过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庭审观摩、新招录人员下基层等方式,提高干警化解矛盾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共有9篇论文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江西五套《直通法院》栏目录制并播放新余法院专题节目3期。

      狠抓法院文化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向詹红荔等先进典型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党的基本知识竞赛、重温入党誓词、“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等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增强干警党性观念和修养。加大文化建设投入,成立读书、书法、文体等兴趣小组,陶冶干警情操,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积极融入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扎实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和重大事项的监督。组织开展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自查工作,促进司法廉洁。深入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大力加强庭审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六、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工作质量效率

      坚持强化内部监督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加强审判管理监督。积极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制定《关于加强审判、执行案件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办法》,对各个办案环节实行动态监控和程序监督。依托信息化技术,实行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将庭审活动纳入数字化管理。认真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共对123件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对评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在受理的4292件各类案件中,共受理再审案件20件,其中改判6件;市法院共受理各类二审案件437件,审结419件,其中改判77件,发回重审23件。
      强化司法公开民主。认真落实司法公开各项规定,共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全市3个法院均实现了裁判文书上网、审判信息网上查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履职能力。全市61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823件。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法委执法监督”的工作意见,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以监督促公开、促公正。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85人次;就我市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1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提案和关注案件12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8人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7次;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3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加强舆情应对,成立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加强舆情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和完善舆情监测、报告、分析、处置等工作机制,积极营造法院工作良好的外部氛围。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得到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对全市法院为新余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充分肯定;在2011年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中,全市法院排名全省第三。2011年,全市法院共有16个先进集体、27名先进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市法院先后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江西省园林化单位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支持、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少数干警大局观念、为民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干警司法工作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涉诉信访形势不容乐观;执行难问题在个别法院比较突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2年工作打算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八大将隆重召开,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特别是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本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始终坚持“三个确保”和“三个营造”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审判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大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围绕发展大局,深化能动司法。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经济纠纷,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运行。高度重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依法稳妥审理因经济结构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密切关注实体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物价、规范经济秩序等宏观政策落实在审判领域的反映,大力开展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及时出台司法对策。

      (二)围绕社会稳定,深化执法办案。坚持严打整治与动态防控相结合原则,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强化证据裁判意识,严把刑事案件质量关。加强对婚姻家庭、医患纠纷、劳动争议、教育、住房等涉民生案件的审理,促进社会和谐。继续妥善审理企业改制、破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案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依法审理商标、技术合同、商业秘密等纠纷案件,鼓励和保护自主创新。加大诉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市人大常委会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与公安、房产、银行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执行信息共享机制,努力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以此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围绕司法公信,深化为民司法。继续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窗口基本功能,强化窗口“门诊”作用,加强诉讼引导、释疑解惑、诉前调解等工作,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强化便民利民举措,抓好小额速裁试点推广工作,依法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周期。继续强化涉诉信访工作,着力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将领导包案、积案化解的情况纳入领导和干警业绩档案考核,与奖惩挂钩,努力解决涉诉信访中的突出问题。

      (四)围绕案件质效,深化审判管理。认真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将案件质效作为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考评体系和考评程序。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重点对上诉率、信访率、发改率、调解率等进行通报,不断增强干警办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心。建立健全案前询问、司法过错责任追究、责任倒查等制度,确保案件的质效管理落到实处。

      (五)围绕素质能力,深化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其成为每位法院干警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以审判实务技能、审判执行重点难点问题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认真部署和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审判作风。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力度,确保清正廉洁。

      (六)围绕基层基础,深化监督指导。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升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支持,着力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抓好基层法院基本业务装备标准的落实工作,不断提升物质装备水平。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的要求,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