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9月21日在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2-05-10 09: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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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赵九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省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大力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司法为民举措,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能动司法,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实效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稳妥处理涉企、涉农案件及经济结构调整中发生的融资、股权等纠纷案件,认真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有效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2314件,涉案标的额 20.11亿元。在处理赛维LDK光伏硅有限公司为被告的标的总额达5600余万元的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市法院通过反复做工作,促使上海、哈尔滨两家公司撤回起诉。
努力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积极配合我市七大系统国企改革,妥善审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案件,重点抓好了全市关注的新余纺织厂、长林集团、飞宇电子科技公司、远达公司等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共审结破产案件20件,标的额9.17亿元。在审理花鼓山煤矿、新余纺织厂、新余新铃锻压有限公司破产案中,通过将担保债权700余万元用于支付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医疗保险和劳动报酬,有效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组织法官走访公司企业、金融机构,听取意见建议,解答法律问题,提高企业应对危机的意识和能力。研究出台了《关于维护金融安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积极服务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指导全市法院及时调整司法对策。建立健全与国资委、金融监管、工商联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机制,共召开金融风险防范、保险诉讼实务等各类座谈会、协调会 43场,提出司法建议119条。
二、注重职能发挥,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各类一、二审,再审案件及减刑假释案件18591件,审结17945件,审结率96.53%。
加大刑事审判力度。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755件,审结2707件,审结率98.26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401件,给予刑事处罚4113人;受理二审刑事案件525件,审结517件,审结率98.48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涉黑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犯罪,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感,先后审结了社会关注的被告人钟青文等19人涉黑案和被告人胡藕根、吴晓辉等30人涉黑案。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了原新余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钱水保受贿案等案件。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特别是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尽可能缓和被告人与受害人之间的矛盾,全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76%。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积极化解民事纠纷。共受理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13670件,审结13153件,审结率96.22%;受理各类二审民商事案件1232件,审结1169件,审结率94.89%。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邻里纠纷等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和社区和谐。及时审理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各类民事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广和运用“三调联动”有益经验,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大胆探索司法协理工作机制,通过在基层法院专设调解中心机构,在乡镇设立人民法庭调解室,在行政村设立司法联络点,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努力实现诉前、庭前和诉讼全程调解。五年来,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共调解、撤诉结案6455件,调解撤诉率达49.08%。
努力调处行政争议。依托行政审判职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0件,审结90件,审结率100%;受理二审行政案件19件,审结18件,审结率94.74%;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53条。加大对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共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334件,执结2179件,执结率93.36%。
大力推进执行工作。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793件,执结7190件,执结率92.26%,执结标的总金额6.96亿元。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立案、审判与执行配合协调机制,探索建立执行快速反应、财产调查与管理等制度。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积极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威慑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坚持和谐执行理念,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确保最佳执行效果,执行和解率达16.52%。立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反规避执行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等活动,采取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执行方式和限制出境、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在2010年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上,市法院作了典型发言。
三、着眼民生需求,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举措
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不断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完善司法便民举措,大力彰显司法的人民性。
积极回应司法需求。推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30条举措》,实行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开展诉前指导、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大力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健全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调解室,修建当事人专用通道,配备诉讼指南手册、电子触摸屏、安检设备等设施,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窗口的示范和服务作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共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394.7万元。
切实加强民意沟通。制定了《关于加强民意沟通的十项机制》,通过开通院长信箱和民意沟通信箱、发放征求意见函、邀请群众旁听庭审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法院干警下基层大走访、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法律服务等活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积极为群众答疑解难。全市法院共组织830名干警深入企业、社区、乡村、街道进行走访,先后14次联合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
深入化解信访积案。积极开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通过包案息访、带案下访、重点回访、联合接访等措施,变当事人上访为法官下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约访,进一步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努力解决进京赴省上访问题,建立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的长效机制。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226件5089人次,其中院领导接访1725人次。
四、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警司法能力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抓班子带队伍,抓思想促作风,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司法公信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加强司法能力和作风建设。组织庭审技能评比、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法警集中训练等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干警司法实践能力。通过庭审观摩、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积极推进法官教法官活动。支持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其他专题培训,先后组织和选派724名干警参加法官培训、书记员培训等各类培训班55 次。组织开展了机关效能年、作风转变年、创业服务年等活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庭审作风的规定》,强化对庭审作风、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机关效能。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精神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各项规定,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等活动,不断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监察员等制度,全面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构建预防和减少腐败的监控网络。结合法院实际,出台《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积极融入全市惩防体系建设,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认真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建党9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积极推进办公场所、审判庭、荣誉室等物质文化建设,定期开展文体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在2009年全省法院庆祝新中国成立暨全省法院建院60周年文艺汇演中,市法院选送的《国之天平》节目荣获一等奖;2010年市法院荣获首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五、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紧密结合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对办案各个环节实行动态监控;加强审判层级管理,强化审判委员会和院、庭长职责,确保审判权、执行权依法正确行使。加强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发挥二审和再审的监督作用,指导基层法院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市法院共受理二审案件1776件,审结1704件,审结率95.95%,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445件,审结再审案件124件。积极推进基层法院小额纠纷案件速裁试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省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任务。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和意见。加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制度。五年来,全市法院先后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座谈会6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71场,征求意见建议319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建议及转(交)办案件114件,规定时限内办理回复率100%;共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寄送法院信息刊物1403份。积极接受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监督,逐步推进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法院开放日等司法公开活动。聘请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发挥其监督审判、联系群众的作用。全市法院共聘请了38名执法监督员和187名人民陪审员。
六、强化基层保障,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
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扎实有效地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全市法院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全面加强“两庭建设”。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扎实开展基层法庭达标创建活动,新建了渝水区法院下村法庭、良山法庭和分宜县法院杨桥法庭、中心法庭,恢复设立了分宜县法院新址人民法庭并更名为钤山人民法庭。渝水区法院新审判大楼现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高新区法院申请设立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推进数字化工程,基本实现了办案计算机管理、庭审网上视频直播等智能化管理。全市法院现已完成三级专网建设,建成3个科技法庭,今年7月提前完成了省法院部署的看守所远程视频提讯试点工作,四级专网建设也正在逐步推进。
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坚持院领导联系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制度,定期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协调解决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招录、经费保障等问题。认真履行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职责,针对服务金融安全、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及时作出部署,制定指导性意见。
五年来,全市法院干警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各项工作呈现出稳步发展的态势,关键在于:一是始终坚持了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了执行国家法律和执行党的政策的有机统一,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了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始终坚持了服从服务大局,把法院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案件都放在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最大限度地发挥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职能作用。三是始终坚持了依法公正办案,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四是始终坚持了司法为民利民,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年来,全市法院在服务发展大局的同时,进一步推动了自身科学发展,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江西省第一批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等53项省级以上荣誉;在近三年全省政法部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市法院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前三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法官司法实践经验不足,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案件审执周期过长,案件质量与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市法院仍然面临当事人缠访、闹访、执行难及法官办案压力大、案多人少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克服。
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实现超常规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时期,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科学发展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全市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快建设新能源科技城和赣西区域中心城市这一重心,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审判监督管理,落实各项为民举措,为实现新余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工作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有效实践能动司法
着眼于服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依法审理金融、商贸、物流等方面的纠纷案件,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完善;稳妥处理企业破产和公司清算案件,审慎处理农业、粮食等七大非工业系统国有企业改革案件,确保各项改革决策部署顺利推进。着眼于服务市委“十百千亿”等重大工程项目,妥善处理项目建设进程中发生的涉诉纠纷,尽可能减小涉诉纠纷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干扰和影响。着眼于服务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战略,依法审理消费、投资、外贸等领域的纠纷案件,促进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着眼于服务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加强对自主创新品牌、核心关键技术和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着眼于服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强对经济发展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及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服务举措,加强上下沟通协调,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
二、发挥职能,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杀人、绑架、涉黑涉枪涉毒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犯罪,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正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量刑宽严有度。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认真抓好刑法修正案(八)的贯彻执行,确保法律准确适用。依法高效地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加大对涉及个人住房、汽车、教育等消费信贷纠纷案件的处理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物价上涨及房贷、就业等政策变化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妥善化解农产品买卖、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保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审慎处理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等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案件,及时调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增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建立反规避执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标的实际到位率。健全执行联动、威慑和救助机制,促进审判和执行环节的有机衔接,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要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大力推进少年法庭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的实践探索,依法惩处网络犯罪,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三、强化素质,廉洁司法,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改善培训条件,创新培训方式,把做群众工作、舆情应对、省市情和民情等最新知识技能纳入培训内容,增强培训效果。广泛开展业务技能评比、下基层锻炼、新老法官传帮带等活动,提高干警破解疑难案件、化解复杂矛盾的司法实践能力。不断加强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建设,力争司法效能有更大提高。坚持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中政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进一步完善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监察员等制度,全面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加强对农民工、下岗人员、残疾人、老年人等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强化“调解优先”理念,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继续推进“三调联动”和司法协理工作,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入开展干警下基层大走访、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活动,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继续坚持院领导接访、包案等制度,深入化解涉诉信访矛盾。
五、更新理念,创新机制,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深化“审判管理年”活动,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切实以制度管人管事。健全完善案件质效评估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努力还原客观真实,确保案件质量;健全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细化管理节点,优化管理方式,促进均衡结案;健全完善审判运行态势监控制度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挂钩,充分发挥管理考核的导向作用。改进和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舆情舆论应对工作,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增强司法公信力。
六、加强协调,注重指导,切实筑牢全市法院基层基础
积极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协调解决法院基建欠债、经费保障、法官待遇等问题。大力推进四级专网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制定指导意见、发改案件分析、疑难案件研讨等手段,分类规范司法活动,统一全市法院法律适用标准,防止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各位代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全力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我市加快科学发展,奋力进位赶超,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