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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因赡养费引发纷争 法院调解双方重拾亲情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钟小魏  发布时间:2012-05-10 08:11: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原告钟某因亲生儿子林某不履行赡养义务而将其告上法庭,最后在法官悉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钟某生育两儿子,均已成年在家,被告林某为原告长子。林某多年前与亲弟分家时,因母亲偏袒而没有分到靠东边的房子,所以积怨在心。2011年9月,钟某在打板栗时不慎摔倒,随后入院治疗,共花费医药费16620.46元,因钟某年纪已大,劳动能力减弱,无力承担该笔费用。出院后,钟某多次找林某协商,但林某却分文不出。故钟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该医疗费的一半。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找到林某,从亲情、孝道及法律规定诸方面说服他,使林某认识到不赡养母亲,于情于理于法所不容。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很快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分两次支付原告钟某医疗费用8310.23元,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母子关系重归和好。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