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奏响青春之歌
——王欢主要事迹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4-26 16: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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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女,汉族,1984年8月23日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2008年12月考录到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0年2月被任命为副主任科员,2010年5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成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年轻的法官,并先后在行政庭、立案庭、民二庭、民三庭工作,现任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助理审判员。作为一名年轻的80后女法官,王欢凭借其正直谦逊的个人品质、勤奋敬业的工作作风、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较高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出色的工作业绩,赢得了同志们和庭、院领导的广泛好评。
一、立场坚定,司法为民铭记心
王欢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大学期间即加入中国共产党,工作后也一直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外部世界如何复杂多变,内心始终坚定保持自己的信念,即愿一生奉献于人民,服务于社会,努力践行“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的宗旨。王欢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注意从政治上和全局高度看问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重视并长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对全院组织的所有教育和学习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将所学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王欢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在办案中,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惧辛苦,不怕麻烦,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二、爱岗敬业,潜心办案效果佳
王欢一直本着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忘我的工作热情,一丝不苟、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工作作风严谨细致,深入扎实;查阅案卷、审理案件、起草判决书等,无论案子的大小难易,始终一丝不苟,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在取得审判资格短短一年的时间里(期间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参加知识产权跟班学习半年),就高质量审结案件20余件,参与合议案件40余件,其所审结的案件未有一件被江西高院发回或改判的记录;没有出现一件当事人强烈反映裁判不公的案件;也未发生任何因对案件、对当事人处置不当而导致的群体性上访和其他意外事件,而且由于公正司法、效果良好,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在2011年审理的胡某诉某民办学校劳动争议纠纷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稍微处理不慎,容易激化矛盾,引起一方当事人上访,且该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若仅以判决结案,则可能会对全市民办学校的办学秩序造成影响,极易酿成群体性事件。因此,在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理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王欢制定了初步的调解方案,分别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做法律解释、思想疏导工作,仔细聆听他们对于该案的理解,并共同探讨其中的法律问题,劳动者也被她这种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所感动,数次说到:“你们法院的法官真是为老百姓着想,打这么多年官司,这一次深刻感受到了法官的亲和和法院的公正”。最终在庭领导的指导帮助下,经过长达4个多月耐心细致、反反复复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均提出了撤诉申请。该案的协调解决,既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消除了不安定因素,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办学校的正常经营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人文情怀,用心善待当事人
王欢热爱法官职业,并时刻以“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来要求自己,她认为,当事人对法律和法院的感受直接来源于法官,作为法官一辈子会遇见很多当事人,但很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打一次官司,进一次法院,跟一名法官接触,但也许就是这一次的接触给他留下的印象,很可能将是他一生中对法院和法官的唯一认识。作为一名法官不仅仅需要具备定纷止争的才能,还需要拥有一颗充满人性光辉的爱心。所以王欢在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要尊重和善待当事人,充分发挥一名女法官的特性,认真有礼地接待各方当事人和上访群众,真正做到了“三不”即态度不躁、言语不急、法律讲解不断,使当事人来访的过程变成宣传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和法律知识的过程,用贴心的话语、善意的眼神、和蔼的笑脸,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魅力。
四、多方求学,学习调研促提高
王欢十分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本院和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班。作为全省为数不多的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其受省高院指派,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进行知识产权跟班学习半年,期间独立承办案件10件,均在审限内审结;参加合议庭案件6件;参与案件讨论10余次;参加业务学习4次、政治理论学习2次;撰写信息1篇、调研文章3篇,以扎实的理论功底、踏实的工作作风获得了上海法院的高度评价和肯定,充分展现了江西法官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王欢也时刻牢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的古训,以虚心的态度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为荣,通过嘴勤、脑勤、手勤,不断地将学习的效果引向深入。并注重业务调研和审判经验的总结分析,通过总结经验,她撰写发表了多篇实践调研文章,如《从网尚反盗版维权案谈网吧著作权侵权责任模式的重构》《网络游戏私服行为的刑罚定性分析》等等,皆被江西法院网、《科技与法律》等各级法律刊物进行选用刊登;撰写的《让司法的阳关洒满世界每一个角落——也谈司法的人民性》、《有所为,有所不为——审判权运行的网络舆论之维》、《渐行渐近的法治——浅谈能动司法的实现》等文章多次在全国、全省法院系统获奖;完成各类信息宣传调研二十余篇,被中国法院网、新法制报等媒体刊载;在2011年由其执笔撰写的《加强司法护权 服务经济发展——关于我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调研报告》,得到了新余市委副书记魏旋君市长的高度评价,为宣传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辐射作用。
五、全面发展,锐意进取强素质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王欢还十分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她深知作为一名新时期的年轻法官,不仅应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审判技能,还应具备积极向上、团结合作、活泼健康的优良品格。在工作中,王欢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同事求助的任何事情,只要能够做到的都不推辞,而是挤出时间想方设法的去帮助解决。工作期间,她积极响应院党组的号召,配合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多次承担了院迎新晚会的主持工作和院荣誉室的解说工作,并获得了市委、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的广泛好评;其在参加市法院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演讲比赛和建党90周年党的知识竞赛中也获得了不错的奖项,展现了良好的个人综合素质。
王欢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官,始终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自己的职业准则,以自身的审判活动实践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诺言;以法官特有的品格,博大的胸怀,高尚的情操来回报胸前的天平、头顶的国徽;以一颗充满热情的心去维护手中的天平永远公正无私,用公平正义奏响了一曲动人的青春之歌,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年轻法官的傲人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