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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综合素质培训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刘宇星 陈历代  发布时间:2012-04-20 08:17:10 打印 字号: | |
  4月18日上午,渝水区法院新录用公务员综合素质培训班在该院五楼会议室开班,该院2012年新招录的公务员参加了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荣主持,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郎道民作了重要讲话,

  郎道民强调,举办此次培训班的目的是为了让新录用公务员了解法院工作的性质、特点、理念,了解法院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司法能力,让新录用公务员尽快转换角色,领会思路,更好更快地成长成才。

  郎道民告诫大家,要想在法院这个平台上发挥自身才能,要时刻牢记并妥善处理:一是“法”。法是规范是原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这就要求法官不但要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还要遵守各种纪律规范要求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具备基本的道德素质,守住自己做人做事的底线。二是“势”。势是社会发展趋势,法治发展态势。顺势而为才事半功倍,逆势而动只会碌碌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法治将深入人心,人民内部很多矛盾最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社会对法官各方面的要求和期待也会越来越高,要珍惜法院工作的机会,呵护法官这个职业的神圣。三是“术”。术是方法,是技能。要保持求知的欲望,注意经验的积累。要向书本学习,提高学历层次,更要向实践学习,向老法官和人民群众学习,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劫”。劫是指困难、挫折。在奉献于法官这个职业的道路上会遇到很多挫折和困难,有很多矛盾和问题需要面对,要以良好的心态正确处理,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努力成长为一个值得人民群众尊敬的法官。

  据悉,这次活动为期三天,活动主要内容有:安排老法官给新录用公务员讲授课程,包括司法职业道德、司法纪律及廉政建设、法官行为规范及司法礼仪、法官心得等方面,每位新录用公务员就个人规划及发展方向谈谈自己的想法。

开班仪式上,新录用公务员首先简要地介绍了自己。随后,来自该院审监庭的赵青杨为新招录公务员作了《法官行为规范及司法礼仪》的讲课,讲课赢得了新录用公务员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