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法院调解工作经验受到中央媒体高度关注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杨晓珍 发布时间:2012-04-18 11:03:48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今年以来,分宜法院调解工作数次受到中央媒体关注,自《江西日报》以《“调”出一片新天地》为题,报送该院倾力化解社会矛盾的典型事迹以来,2012年1月11日,中央电视台四套(中文国际)以《江西:分宜创“大调解格局”》为题,图文并茂地推出重点报道;4月17日,《人民法院报》在头版位置,以《分宜强化诉前调解》为题,深入报道了该院强力推进调解工作的典型经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07年开始,分宜法院便积极探索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化解机制。200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院调解工作实践取得重大突破,设立职能部门“调解中心”,专门负责民事案件的庭前调解工作,同时,在全县每个乡镇增设一个“人民法庭调解室”,协助法庭开展调解工作,随之又将司法服务网络纵深延伸至社区和村组,在全县每个社区、行政村设立司法联络点,共聘请126名司法协理员,建成法院主导、扎根基层、覆盖全县的非诉讼调解司法网络。
在深入推进调解工作的实践中,该院建立完善了四项调解工作机制:一是案前劝导机制,立案前向当事人送达“诉前调解告知书”,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法庭调解室进行调解。二是诉前调处机制,经人民法庭调解室诉前调解达成协议书的,不作为诉讼案件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引导进入诉讼程序予以解决。三是诉中联动机制,诉讼中重视吸收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发挥其人缘、地缘优势,尽可能促成调解。四是司法确认机制。人民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该院总结归纳出较为实用的“调解十法”,即全程调解法,冷处理调解法,追根溯源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舆论引导调解法,求同存异调解法,案例启示调解法,情理法交融调解法,化整为零、各个击破调解法。
近年来,该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节节攀升,2007年为63.55%,2008年为66.62%,2009年为69.85%,2010年为77.96%,2011年达到80.87%,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