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法院深入社区巡回办案一天调处7起物业纠纷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龚凌峰、李永刚 发布时间:2012-03-30 15: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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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渝水区法院民一庭法官深入暨阳世纪城、阳光华庭社区巡回办案,一天调处七起物业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业主和物业公司的高度好评。
杭州利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系我市最大的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着暨阳世纪城、玫瑰城、阳光华庭等几个大型住宅小区。由于业主与物业公司对收费和服务存在诸多分歧,不少业主特别是临街商铺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情况十分普遍,严重影响了物业公司正常的经营。双方协商未果,杭州利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将暨阳世纪城、阳光华庭等十一户业主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该十一户业主交纳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及其滞纳金。
案件立案后,十一户业主既不交纳物业管理费,也不出庭应诉。为了妥善化解该批物业纠纷,承办法官深入社区,挨家挨户做调解工作。在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后,承办法官耐心地向业主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精神,指出业主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违法性和有关法律后果,并对业主提出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不到位和收费不合理等问题进行协调,通过协调,7户业主当场接受法官调解意见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