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国钧充分肯定法院工作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子禄 发布时间:2012-03-28 16: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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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国钧率领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到市法院视察指导工作。期间,黄国钧一行参观了该院审判法庭、立案信访大厅、监控室等场所,并与该院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亲切座谈。
在听取了该院院长赵九重等班子成员作的工作情况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责,各项工作在全省有影响、有地位,群众满意度在全省政法部门排名前三等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黄国钧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市法院工作,指出新一届领导班子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措施有力,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及时提出了“建设全省一流法院”目标、“三个确保、三个营造”等工作要求,及时出台了服务意见,积极有效地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法院工作是很满意的,广大人民群众也是认可的。黄国钧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大力支持法院开展执行积案专项清理等各项工作,为法院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针对今后工作,黄国钧提出了四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坚持能动司法,认真按照省、市党代会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新形势,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型发展主线,充分运用打击、调节和保护职能,加强司法应对,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更加自觉地融入和服务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司法环境。二是坚持为民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社会的检验。坚持注重调解的原则,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矛盾,努力从源头上处理涉诉信访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司法改革,认真落实量刑规范化、司法救助等工作,努力让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四是坚持队伍建设,抓好中心组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坚定政治立场和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廉洁教育,增强干警自律意识和廉洁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