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创新为推进法院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纪实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万淑萍 发布时间:2012-03-22 08:58:10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近年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紧贴审判工作实际,坚持观念创新,内容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体现,为推进法院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009年、2010年、201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优秀单位”,2010年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创新党建工作观念
(一)树立机关党建工作为审判服务的理念。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结合起来,转变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以党建带队建,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机关党委树立了“围绕审判工作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工作”的观念,始终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审判中心工作,始终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如何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审判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上,始终采取抓党员带群众,用党员干部自身的模范行动去影响和带动群众,为完成法院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充分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不可替代性。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注重发挥机关党建工作的四个作用,即:一是对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作用;二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作用;三是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党支部的检查督促作用;
(三)确定机关党建工作有更新、更高的目标。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创建红旗党组织,争当党员标兵”和“三创三提”等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变成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观念上的创新,从而,增强了机关党委和所属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开创了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二、创新党建工作内容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紧紧围绕增强提高执政能力这一重点,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目标,在内容上突出系统性、时代性和统一性。
(一)着力系统性。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坚持抓好党建“五大建设”即: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倡导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核心的政法核心价值观,把党员干警和法院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全体党员有了共同的价值观念,有归属感和荣誉感,增强了团队精神,进一步增进了机关和谐局面。
(二)讲究时代性。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党的建设应该与时俱进,突出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新性。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机关党建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干部群众,紧扣时代主题和单位特色,紧跟时代步伐。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着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及时组织参加各种党员干部培训班、学习交流会,举办演讲比赛等。坚持学习制度,突出学习重点。认真完成党员理论学习32、22、21工程。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务干部知识培训。改进学习方法,做到学习理论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讨论相结合;专题研讨与工作调研相结合,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明确统一性。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机关党建工作与审判中心工作是一致的,与各部门的工作也是统一的。所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做到了四个结合,一是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二是与本单位的工作重点相结合;三是与本单位实际、本部门的本职工作相结合;四是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例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和院党组成员对基层的“联系点制度”活动,结合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法院党员干部能否在审判活动中做到廉洁自律,既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又是法院队伍建设的新课题。为了守住这条“生命线”,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从机关制度落实,坚持党务公开制度,及时对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通报,自觉接受全院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创新党建工作新机制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建设一流法院队伍为重点,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机制。
(一)落实“支部建在庭上”,实行支部书记、部门领导一岗双责制。。
2011年4月,为了加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先后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和机关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打破了原来多部门组成联合党支部的诟病,结合部门党员人数实际,在原有8个党支部的基础上扩建为16个支部,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16人、副书记3人、委员12人,机关党委委员9人,部分年轻的党员干部被选为机关党委委员。这样新改建的党支部党员人数不多,但党支部书记同时兼任部门负责人,更有力的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集体荣誉感。这种创新的做法也受到了市直机关工委的充分肯定。
(二)创新开展文体活动常规化、多样化。
近年来,为提高广大党员干警的身体素质、生活品质、构建和谐机关。机关党委结合法院机关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积极组织干警、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如登山、拔河、党的基本知识竞赛、参加红歌会和组织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2009年,该院选送的节目《国之天平》在全省法院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艺汇演上获一等奖。
(三)爱心活动经常化
2008年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地震,2010年4月14日7时49分,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造成重大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惊闻噩耗后,市法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紧急研究布置捐赈工作,号召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捐款捐物,为灾区人民献爱心,送温暖。离退休老干部得知党组决定以后,也踊跃捐款,希望为灾区出一份力,奉献自己的一片爱心。据统计,自2007年以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共7次组织全体党员捐款,累计捐款达86735元。
四、创新党建工作载体
机关党建工作不仅在内容上创新,而且在载体上有创新。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如“三会一课”制度,纪念“七一”活动,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主题教育等一系列好的做法。对此,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在发扬好的做法的同时,又注重探索和运用新的党建载体,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一)探索新载体。为适应法院工作的新特点,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探索新的载体。例如:在法院外网和内网开设“党建建设”专栏,通过网络实现党建动态、党的知识信息等资源共享,使机关党建信息网络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党委和所属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号召力。
(二)注重新形式。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创新机关党建工作,不仅要讲究内容的丰富性和系统性,更要注重其形式的变化性和创造性。例如: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党的知识竞赛,重温入党宣誓,评选先进、革命传统教育、邀请专家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寓教于乐,不拘一格。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既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又结合反面教材警示教育;既采用大家喜闻乐见的传统形式,也有所创新,有所借鉴,增加党建工作的新鲜感,可行性。从而,提高了党建工作水平。
(三)突出新成效。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机关党建工作不论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和内容,关键是要把落脚点放到体现成绩和效果上,体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上,体现在为审判服务上。因此,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党建载体上突出新成效。
机关党建工作是法院审判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政治保障,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坚持把党建创新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关文化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贯穿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以“创新审判理念,服务发展大局”为载体,用机关党建创新发展来推进法院审判工作的转型升级和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