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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研究室主任程新生到渝水区法院指导调研工作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2-03-16 10:47:26 打印 字号: | |
  3月15日上午,由省高院研究室主任程新生率领的调研组在新余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军和新余中院研究室主任刘维文的陪同下来到渝水区法院指导调研工作,并与渝水区法院的年轻干警举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渝水区法院党组成员胡爱军向调研组汇报了该院近几年来的调研成果,并介绍了该院在调研工作方面的一些经验,并指出了目前该院在调研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随后,该院几名调研骨干也就如何提高全院调研水平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参加会议的年轻干警们也纷纷畅所欲言,表达了对调研工作的热情,同时就提高自身调研水平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向调研组进行了反馈,调研组一一给予了解答。

  最后,程新生指出,调研工作应当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围绕大局,立足实际,不断更新调研理念,完善调研机制,改进调研方法,更好地发挥调研为领导决策和审判实践服务的职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应当畅通多种形式的问题反馈渠道,使调研能更好地抓住实践中问题的要害,短而精,有的放矢,让有限的调研资源能用到最需要解决问题的地方。要避免“为调研而调研”的倾向,不能让调研脱离审判成为封闭的自我循环运转体系,而要使调研与审判彼此依存,互为资源,互动互助。要把调研作为法官提高自身素养的一种手段,勤于磨练,永不懈怠,在思想水平、文字水平、办案水平上有思考、有提升。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