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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开展“百案”强执行动取得实效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陈宝亚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2-03-08 15:04:48 打印 字号: | |
  针对部分信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小标的案件、批量案件的特点,渝水区法院每月选择100余件案件作为强制执行的突破口,为该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打响“第一炮”。自2月下旬开展以来,已取得了初步的效果,共查找被执行人80余人次,拘留被执行人5人次,执结案件58件,执结标的120余万元。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抽调精干人员分成四个小队,每个小队4至5人,对所有案件逐案登记,逐案落实到每个执行小队,确定责任人,规定执行期限、执行目标,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分类整理,突出重点。采取集中执行与分散执行相结合的方法,针对多个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同一个被执行人的案件,采用集中执行的方法;对分散案件由各执行小队分别执行,以保证执行效率;三是重拳出击,手段灵活。对态度恶劣、对抗执行的“老赖”,在严格规范执行行为的同时,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执行到位;采取定点蹲守、银行拉网式查询等措施,切实解决被执行人难找、可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抓住线索穷追猛打,确保执行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宣传,营造声势。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在《新余日报》、渝水法院网上刊发了强制执行公告,并制作了新闻节目在《新余电视台》播放,以强大的宣传声势威慑被执行人,做到广播里有声、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字、网络上有信,大力营造拒执可耻、抗法必究的社会氛围,使强执行动更具有说服力和威慑力。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