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庆充分肯定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子禄 发布时间:2012-03-07 15: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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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庆出席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并提出“两个切实、一个充分发挥”要求。
王庆在讲话中指出,2011年,全市法院扎实开展“发展提升年”、“审判管理年”活动,深入推进了司法廉洁教育、惩防体系建设等各项任务,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了一批贪污受贿犯罪案件,有力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就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做好全市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王庆提出了“两个切实、一个充分发挥”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上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建设“勤廉新余”的目标要求贯彻落实到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具体工作之中。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全市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利益观等根本问题上想深想透,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保持廉洁司法的要求化为自觉行动;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教育,真正做到思想纯洁,提升抵御诱惑的能力。要进一步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密切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妥善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完善审判执行中的便民利民举措,切实畅通群众维护权益的司法救济途径。要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法院党组织和法院队伍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不廉洁行为和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构建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以制度预防腐败,确保审判权、执行权正确行使。
三是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反腐倡廉中的职能作用。正确处理依靠政治优势与发挥职能作用、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的关系,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妥善处理经济纠纷,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准确把握法院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惩治各类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商业领域贿赂案件,特别是要严肃惩治发生在食品卫生、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提升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率。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