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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勇 刘慧杰  发布时间:2012-03-07 14:50:52 打印 字号: | |
  3月6日,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及全省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法院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九重主持并讲话,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谢斐文作工作报告,全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监察室主任以及市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全市法院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一是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反腐倡廉方向更加明确;二是大力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源头治腐机制进一步深化;四是切实规范和加强监督检查,司法纪律和作风进一步提升;五是认真落实“四个一律”要求,查办案件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会上,赵九重指出,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上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抓好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一是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落实到市委和省法院的具体要求上来。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政治立场,在诱惑考验面前保持清醒头脑。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努力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二是强化教育管理,努力保持人民法院队伍的纯洁性。要努力保持思想纯洁,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永葆法院干警的政治本色。要努力保持队伍纯洁,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严格党员、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干部绩效考评机制,大力倡导以人为本、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要努力保持作风纯洁,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纯洁司法作风,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以一流的作风塑造法院形象,树立司法公信,为优化全市发展环境、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提供司法保障。要努力保持行为纯洁,强化监督意识,狠抓监督制度落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法院党员干部在有效监督下廉洁司法。

  三是统筹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组织法院广大干警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法院廉政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内控机制;着力推行审务督察工作,及时查纠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任职回避和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促进司法廉洁。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继续坚持“从严治院”方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的规定,建立和完善案前询问制度,及时将各种违法违纪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完善对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的工作机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