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积极派员参加少年审判培训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何强 发布时间:2012-03-07 0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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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少年审判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题研修班在厦门开班。按照省高院通知要求,新余法院系统指派五名刑事审判干警与来自全国各地法院系统的同行一同进行了为期七天的学习。研修班由最高人民法院副巡视员、少年审判指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东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处长张寒玉主讲。
张寒玉立足于我国刑事检察制度,从特殊的刑事政策、特殊的检察制度、专门的组织体系、辅助体系、理论体系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的现状并提出相应对策。她指出,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等方面和成年人有着明显的差异和特点,对未成年人犯罪要坚持 “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社会调查,慎用强制措施,分案起诉,快审快结。
马东详细介绍了我国少年法庭工作目前的形势和热点问题。他指出,当前是少年法庭发展的最好时期,全社会对少年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相关立法工作已经启动,法院系统相关配套制度也已有序展开,预防、矫治工作富有成效,少年法庭工作的总体发展趋势向好,但同时还存在不少亟须解决的问题。
培训期间,马东还就学员关注的问题与大家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