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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三项举措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简永根 常航  发布时间:2012-02-28 10:07:01 打印 字号: | |
  三八节将至,渝水区人民法院为促进辖区和谐,营造浓厚的妇女维权社会氛围,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做好妇女维权工作。

  设立涉及妇女维权立案窗口,对有关婚姻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外嫁女征地补偿款纠纷、女职工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实行专人接访,专门受理,为女性提供方便、准确的诉讼维权指导。

  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对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一律实行快立案、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执行。同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为困难妇女缓、减、免诉讼费用,确保其打得起官司。

  加强对外沟通,实现维护妇女权益信息共享。加强与妇联、法律援助中心、民政局、村民自治组织等机构的联系,互相通报涉及妇女维权工作的最新动态。对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者诉求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当事人,对接至相应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社会救助。其他职能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相关女性维权诉求应当由法院处理的,也可以直接反馈给法院。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涉妇女权益案件126件,涉案标的达350余万元,为6名困难妇女免去诉讼费用0.8万元。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