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九根充分肯定法院深入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彭胤歆 发布时间:2012-02-20 10: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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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九根做出重要批示,高度称赞全市两级法院深入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指出创建活动的举措有力,抓的很好,希望全市两级法院继续狠抓实效,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为迎接全国“两会”和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司法能动职能,全力化解执行难问题,有效解决涉执信访问题,推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和执行长效机制的建设,加大对反规避执行的惩处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今年深入开展全市两级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
为此,新余中院在去年12月底和今年1月初先后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和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听取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汇报,总结前一阶段执行工作,动员部署“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今年是我市两级法院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关键一年,分宜县法院将要迎接省高院的验收评比,渝水区法院将申报“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新余中院非常重视这项创建活动,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做到:一是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认识;统一制度;统一步骤;统一标准。二是坚持四个“抓好”。即抓好执行调查环节;抓好强制执行环节;抓好财产分配环节;抓好案件结案环节。三是坚持四个“注重”。即注重队伍建设;注重日常管理;注重源头治理;注重机制完善。四是树立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思路,优化执行权配置,整合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力量。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规定》,由市中院统一协调管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形成合力依法高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渝水区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比较突出,市中院今年将适用提级、交叉执行制度,分批次地分流渝水区法院的执行案件,第一批提级到中院执行50件,交叉到分宜法院执行50件。五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责任到人。市中院要求在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时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六是建立执行工作通报制度,每月对各法院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