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简永根 发布时间:2012-02-10 14:40:39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2月10日,渝水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下旬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积极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活动主要目标任务为:对2011年11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结执行程序,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基础上达到符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要求,并由此初步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活动将工作人员分成财产调查、强制执行、综合协调、宣传报道、基层法庭五个小组,综合协调组下达案件执行的批次和具体案件,财产调查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财产调查并向综合协调组反馈结果,综合协调组根据反馈结果向强制执行组下发执令,五个小组按职责按期共同完成案件执结任务。活动还将执行积案分成久执未结的信访案件、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原因引起的当事人生活困难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涉企业案件、其他未结案件、已中止执行案件等五类,分类分批分时间段地予以集中执结。
活动要求工作人员在清理执行积案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强制执行与社会稳定、强制执行与建设和谐社会、强制执行与可持续发展、弱执群体与其他债权人等四大关系,对执行案件作出全面分析,讲究执行艺术,避免简单机械执行,并依法律规定,充分考虑弱执群体实际情况,严格确定优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