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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三举措妥善解决农村赡养纠纷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刘雪婷  发布时间:2012-02-09 10:38:35 打印 字号: | |
  分宜法院针对农村赡养纠纷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突出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审理农村赡养纠纷案件,通过采取多项措施,全方位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快立快结,以人为本。该院坚持对涉赡养案件,采取优先受理、以调为主、优先执行的方针,立案受理后,迅速依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同时到当地了解情况,便于赡养案件迅速及时处理。然后在此基础上,决定是进行庭前调解,或是直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加大力度,保障权利。为使生活困难和行动不便的老人以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人都能顺利进入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涉老纠纷案件,依法决定其缓、减、免交诉讼费,让老人打得起官司。同时,对已经审结的赡养案件,坚持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出发,运用法定的强制措施,尽快执行到位。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遗弃虐待老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最大限度的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巡回办案,扩大宣传。通过送法下乡、以案说法等活动,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的宣传力度,使有关赡养的法律规定在农村普及。对发案多的村组采取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邀请村干部及当事人亲属到庭,在审理过程中阐明扶养、赡养、继承、赠与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达到了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2011年,分宜法院受理赡养纠纷案件13起,调撤率高达92.31%,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