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法院召开201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简永根 发布时间:2012-01-17 09: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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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下午,渝水区人民法院在七楼会议室召开了201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选华传达了上级法院有关工作精神,党组成员、副院长习剑锋对2011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党组书记、院长郎道民总结回顾了过去一年工作的主要亮点并提出新的一年工作的五项基本任务。会议还对受到上级及该院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颁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克华应邀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
郎道民提出,面对2012年的工作,全院上下要团结一致,共同完成五项基本任务。一是要集中精力,投入力量,解决执行积案多,信访多,社会非议多等突出问题,动员发动全体班子成员和干警流动做业,共同把问题解决好,解决完善。二是要加强领导,充实力量,提高规则和标准全面加强审判管理。要以审判监督庭为中枢,对法官的审判质量和效率及时进行监督指导,提高审判绩效。三是要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对干警的司法大局意识教育和司法廉洁的监督。要加大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推进新时期法院文化建设的新发展,新跨越,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要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创新力度,力争出亮点,出经验。要保持原有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亮点,进一步推进少年法庭和速裁工作改革,从制度和工作经验总结上推出自我特色,推陈出新;行政审判工作对当下的行政拆迁等社会热点问题要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指引,减少行政诉讼,努力为政府决策服务。五是要加快装备建设,实现新审判大楼的顺利搬迁。彻底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实现办公办案的全部数字化。
李克华强调指出,法院在新的一年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努力为辖区经济建设和人民幸福生活提供司法保障和有效服务,认真做到“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惩罚刑事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而努力化解群众民事诉讼中的矛盾同样可以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法院在处理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及民商事案件中,要始终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尽可能地调解结案,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二是注重服务,在社会管理创新上下功夫。渝水区委组织开展的“双帮双联双建活动”是服务,法院工作的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立足点同样也是服务。要转变旧有的坐堂审判观念,在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基础上,积极参予到党委政府组织的各项为民服务的活动中来,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达到法院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获实利的效果,进一步加深干群党群间的鱼水关系。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高度关注民生,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获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肯定。要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能够参与到诉讼中来,对法律知识贫乏的群众提供智力支持,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种争端,使其打得起打得了官司。三是注重廉洁执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下功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是廉洁执法,要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防止办案腐败漏洞。要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不廉洁执法行为甚至违法办案行为,对待违法办案人员绝不手软。要加强对法院干警的廉政教育力度,确保其廉洁高效。要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把握好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执行政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互关系,努力做到三者之间的辩证统一。要提高案件质量和实效,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树立法院“廉洁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