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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矿民工一波三折“讨薪路” 法院快审快结“保畅通”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徐志飞 赵婵娟  发布时间:2012-01-06 11:24:13 打印 字号: | |
  分宜县矿产资源丰富,煤矿企业分布较多,在分宜务工的外地农民工亦较多。年关将至,农民工工资问题成为热点。而分宜县法院历来十分重视农民工维权问题,特别制定了涉农民工案件快审快结机制,确保农民工权益。2011年12月31日,分宜县法院中心法庭又成功调解了三起农民工维权案件,四川农民工杨某、刘某等拿到望眼欲穿的辛苦钱,感动得热泪盈眶,连称办案法官为人民的好法官。

  四川农民工杨志晓、刘军等在个体老板夏利、周梁承包的铁矿采矿点从事爆破工作,约定爆破后的原矿以5.2元/吨计算报酬。将至年关,杨志晓、刘军等人找两包工头结算工资,两包工头以各种理由推托结算,甚至玩失踪。无奈,杨、刘二人将夏黎、周梁诉至法院。

  分宜县法院中心法庭的法官接收案卷后十分重视,立即组织送达,在电话打不通,家里门上锁的情况下,多方打听才找到夏利与周梁的电话,并把两人叫到法庭调解。面对杨志晓、刘军的诘难与办案法官对批评,两人先是诉苦,进而表示因煤矿没有清算,无法付款。但经过法官的耐心工作,两人最终答应借钱支付全部农民工工资。

  据悉,分宜县法院针对年末农民工追讨工资案件增多的情况,专门制定了相关机制,对以追索劳务报酬为内容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合理运用调解与判决相结合的办案机制,尽量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促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并当场兑现到位,对难以协商的案件,则尽快安排开庭审理,作出合法公正的判决,并及时移送执行。同时,注重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横向联系,邀请其派员参与案件协调工作,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群体性问题,则尽快提出司法建议,通过行政手段予以解决和完善,切实规范劳务用工行为。2011年该院审结44件以追索劳务报酬为内容的案件,占同期合同类案件的13.46%,涉案标的额近百万元,其中34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