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民一庭与保险公司召开保险诉讼业务座谈会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文 发布时间:2011-11-18 10: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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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法院民一庭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召开座谈会,民一庭审判人员与保险公司法务、理赔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议主要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了深入探讨,各方作了积极发言讨论,并就进一步做好工作衔接达成了广泛共识。
会上,保险公司代表针对新保险法出台后保险案件近几年的案件发展趋势、案件类型、案件特色及存在的问题发表了观点。近几年保险案件成倍的增长,也出现了很多新类型的案件,出现了人身损害医疗费各法院认定差异大、住院挂床现象突出、评残不规范等案件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城镇和农村标准、误工费、护理费的计算标准、评残标准、精神抚慰金的计算标准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的认定问题,由于相关立法、司法解释滞后,给司法实务中的统一把握造成困惑。
审判人员从法律角度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地一一作答,主要对交强险出台后的审判规则、赔偿标准等方面做了详细地解释和说明,并向保险公司讲述了一些应诉技巧、保险营销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需要完善的保险合同条款及非医保用药的剔除、理赔材料手续完整收集,以便减少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矛盾从而减少诉讼,达到双赢局面。双方最后对有争议性的问题交流了意见,并就很多问题达成了共识。
会后,双方一致认为:这次的座谈会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今后应继续加强交流互动,建立正常沟通联络机制,对在保险纠纷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进行交流,有针对性地进行保险诉讼业务指导,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为我市保险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也有利于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及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