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互告几近反目 法官调解亲情依旧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肖钰 发布时间:2011-11-10 08: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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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原本骨肉相连,如今却欲对簿公堂,双方反目相煎何急,法官妙言唤回亲情。2011年11月7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成功调解了一起侵占财产案件,母女双方均申请了撤诉。
近六十旬的原告林老太有二儿一女,长子于2011年4月因病死亡。原告诉称,为长子治病负债累累,长子死后,医院的退回款和新农医疗补助款等40000余元却均被次子和女儿领走。遂向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侵占的财产40000余元。女儿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提出反诉,要求林老太支付自己借支给长子的医疗费50000余元。女儿诉称,因2011年3月长子患病住院,自己在深圳工作,遂在深圳通过异地无卡存款的方式,将人民币50000余元存入林老太银行卡用于借支作为长子的医疗费。长子死后,安葬费用也是由女儿及兄弟等亲友负担的。因此在得知母亲林老太起诉自己之后,便提出了反诉,要求母亲林老太支付借支给长子的医疗费用50000余元。
考虑到该案发生在母女之间,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母女关系恶化,从而影响到周围村民传统伦理观念及农村稳定,为案件的处理能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主审法官在开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力争化解双方的矛盾。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讲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母女俩渐渐打开了心结。随后,主审法官趁胜追击,分析利害,指出如果对簿公堂将会给二人日后的关系造成难以弥补的裂痕,最终女儿首先放弃了对母亲的反诉,随后,林老太也高兴地撤回了对子女的诉讼,至此,这起可能影响到农村稳定的案件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