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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加大力度把好受托案件关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刘雪婷  发布时间:2011-11-08 11:01:33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分宜县法院收到外地法院委托送达、委托公告案件12起,受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15件,外地法院委托送达、公告的,该院都及时送达、公告,对于受托执行的案件,今年11月份也已全部执结。

  分宜法院十分重视兄弟法院委托送达、公告、执行等案件的处理工作,从不因为是受托的案件而置之不理、拖延不办。对于委托送达,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及时将情况反馈委托法院;如果遇到委托法院写错地址或者其他状况的,该院会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更正,进而准确送达;对于被送达人下落不明的,该院会向其亲属或邻居作深入调查了解,以确认被告确实“下落不明”后到被送达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请求出具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并建议委托法院采取公告形式进行送达。

  对于委托执行的案件,分宜法院建立了委托执行案件登记、立案制度,严格规定时间,要求执行人员在接到受托案件之日起3日内要做好送达工作,1个月内必须执结。同时强化执行力度,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确实没有执行能力的,及时将情况函告委托法院作出执行程序终结的裁定;如果确实查无此人或者被执行人已经搬离辖区的执行案件,则通知委托法院并及时将案件退回;对委托执行的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并记录在案,由主管领导把关,案件执结后及时函告委托法院,卷宗交院里统一评查,保证把每个委托执行的案件做成铁案。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