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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观念 牢记司法为民
——新余中院举行“为人民服务”屏风揭幕仪式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勇 谢沐  发布时间:2011-11-02 08:41:40 打印 字号: | |
  11月1日上午,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院办公大楼一楼大厅举行“为人民服务”屏风揭牌仪式,新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九根和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九重共同为屏风揭牌,揭牌仪式由新余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长义主持,新余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完毕后,在新余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斐文的带领下,在场同志面对“为人民服务”五个鎏金大字,高举右拳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

  随后,赵九重做了讲话。赵九重指出,为人民服务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宗旨。我们永远不要忘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也只能为人民谋利益。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诚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赵九重强调,“为人民服务”屏风的树立,不仅给法院的文化建设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是对每名干警无声的警示和教育。希望全院干警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今天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一切言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标准,在全院上下形成你追我赶、生动实践“为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让“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在新余法院永远“闪闪发光”,让“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永远镌刻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活动结束后,陈九根书记与新余中院在家班子成员在“为人民服务”屏风前合影留念。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