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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意见 加强互动
——全市法官和律师座谈会在市法院召开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伟  发布时间:2011-10-31 11:26:08 打印 字号: | |
  “期待这一天很久了,为这次发言,我做了充分准备,呆会儿一定毫无保留地把我的想法说出来”,还没步入会场,简小勇律师就兴奋地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增强司法能动性,营造和谐司法环境,促进司法公正,10月28日下午,全市法官和律师座谈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分宜县、渝水区法院和市法院各庭局负责人与姚建律师事务所等全市17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会议,围绕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和防止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行为展开积极讨论。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长义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黎仕强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斐文同志主持。

  座谈会上,参会律师代表对近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而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法院能够进一步加快立案速度,提高办案效率,清晰办案程序,统一裁判尺度,上级法院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建立律师进入法院的绿色通道等。会上,律师代表一致认为建立法官与律师之间正常的交流互动机制,让律师积极参与案件调解有助于构建起法官与律师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律师代表邹文秀人如其名,但对调解却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她认为,法院在立案、审理、执行阶段均可以要求律师介入调解,因为立案的时候尤其是事实比较清楚的案件,或者标的额比较少的案件,由律师介入调解,对案件的解决更加有利。针对如何防范虚假诉讼,代表肖平律师认为应建立相应的识破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行为的惩罚力度以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华敏律师则认为召开律师和法官座谈会是非常好的形式,结合自己的职业经历,华律师建议法院给予律师们更多地及时了解和学习法院业务指导文件的机会,以便产生一个适用法律的预期。

  罗长义认为大家提的意见很实在,也很中肯,在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中,法官要充分尊重律师并体谅律师职业的艰辛,律师与法官是法治建设过程当中的两支重要力量,有法律就有法官,有法官就有律师,二者是孪生兄弟。就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平台,罗长义强调并指出,一是要处理好正常交往和不正常交易的关系,支持交往常态化,但坚决反对不正常的交易;二是要围绕共同的目标,切实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大局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处理好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关系,注意监督方式方法,充分维护法律人的形象。  

  最后,罗长义对各位律师参加座谈会表示感谢,认为通过这次座谈会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要将加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沟通联系制度化、长期化,并高兴地表示中院党组会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认真梳理,结合实际提出改进措施。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