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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积极开展驻村挂点工作深受群众一致好评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子禄  发布时间:2011-10-21 12:40:06 打印 字号: | |
  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区建设,市法院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水西镇山南村和城北街道办事处春龙社区积极开展驻村挂点工作,切实落实帮扶责任,获得了群众一致好评,被评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先进单位。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驻村挂点帮扶措施。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九重亲自过问,听取汇报,提出意见,要求把帮扶工作与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定期督促检查帮扶责任的落实情况;抽调政治素质好、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一名县级干部和两名干警组成工作队队员,专职负责驻村挂点工作。三是加大对发展生产的帮扶力度。工作队队员每周深入驻点村和社区,详细了解基层工作生活情况,对当前新农村和社区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措施,主动为农民增收致富和社区建设出谋划策。四是注重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在自身案多人少、办案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帮助驻点村解决道路、供水、公厕等基础设施及村委办公场所问题,为挂点社区购置图书等资料,有效改善了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五是深入推进矛盾化解工作。借助“三调联动”和司法协理工作机制平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妥善调处农村和社区矛盾纠纷,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治安稳定。六是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组织党员干警分批分组,深入乡村农户,发放固定联系卡,了解群众司法需求,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并做好《民情日记》。七是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在帮扶工作中,积极宣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惠民惠农政策,并结合具体案例认真做好释理说法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和学法、守法意识。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