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出台《关于积极服务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的实施意见》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勇 发布时间:2011-10-21 07: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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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市法院经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服务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七个方面对全市法院服务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提出了要求:一是深入学习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增强服务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认识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的本质内涵、发展定位和战略目标,努力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二是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创新服务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的工作思路。深入研究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分析法院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查找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明确改进工作的方向。三是强化能动司法,不断提升服务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的成效。妥善审理各类案件,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保障和鼓励自主创新、保障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四是狠抓执法办案,不断强化服务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的司法保障。立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审理民商事案件、化解行政争议。推进大调解格局建设,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五是加强审判管理,不断完善服务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的审判机制。切实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层级管理和审判绩效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六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七是加强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服务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的工作基础。加大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着力提升基层人、财、物保障水平,推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