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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妥善协调一起城市管理纠纷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刘宇星 鄢平花  发布时间:2011-10-14 14:20:17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帮我谋得一个摊位,我可以安心做生意了!”2011年10月12日下午,在渝水区法院的接待区里一位左臂缺失,腿脚不太灵便的蒋大爷接过法院的裁定书,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说道。

   事情是这样的,蒋大爷带着儿子经常在市区繁华街道占道摆摊,城管工作人员多次责令其移走摊位,而他对城管工作人员工作不理解,加上脾气暴躁,经常对工作人员出口大骂,多次发生冲突。今年4月4日,蒋大爷及其儿子与城管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其子和城管人员都受轻微伤,其子将城管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及误工费3000多元。在递交诉状时蒋大爷情绪激动地控诉着对城管的不满。

  法院受理此案后,即在向当事人双方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虽然调解过程中,城管部门明确表示不同意赔偿。但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也出于对弱势群体的考虑,城管部门提出,帮助蒋大爷解决摊位问题,引导其守法经营,方案得到了蒋大爷的同意。调解的次日,双方就在现场确定了摊位,蒋大爷十分满意,开心地联系法官并申请了撤诉,而且表示今后会带头服从城管的管理。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双方从冲突不断到握手言欢,这让积极协调处理案件的法官们备感欣慰。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