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炼山种西瓜 毁林自首获轻刑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宋英 发布时间:2011-10-10 14: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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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岚乡的农民钟任生本想在山上种西瓜,为家里贴补,由于自己的大意不慎失火,结果钱没有赚到反而赔钱又获刑,一想到这里,钟任生后悔莫及啊。2011年9月29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钟任生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4月1日下午12时许,被告人钟任生到高岚乡泗背村大山壁里山场附近“炼山”种西瓜。16时许,被告人钟任生来到大山壁里山场附近一山沟处,用随身带着的打火机点燃了一堆柴草。因刮大风,该火堆烧着附近茅草进而引发森木火灾,将大山壁里山场及高岚乡环桥村钟某等人承包水坑里山场林木烧毁。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78公顷。
案发后,被告人钟任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调解,被告人钟生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钟任生种西瓜焚烧山上的柴草,因疏忽大意,导致失火烧毁他人的山场,过火有林地面积达5.78公顷,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可以对其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