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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蝉脱壳”规避判决执行,“见招拆招”老赖无所遁形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张鸣 赵婵娟  发布时间:2011-09-20 17:13:40 打印 字号: | |
  张某夫妻二人在江西省分宜县经商,由于资金不足,向钟某、李某、严某借款35万余元,许诺到2009年底还清,并出具了欠条。因二人经营不善,全部亏空。张某夫妻竟想起了“金蝉脱壳”的方法,将二人名下的住房转至其兄名下,举家外出躲藏。债权人钟某、李某、严某每每上门讨债,只能是“无功而返”。迫于无奈钟某等三人只好与张某夫妻对簿公堂,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夫妻偿还债务。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负责执行的法官就对被执行人张某夫妻的财产情况进行了严格细致审查,发现张某夫妻除了执行之前已经转给他们兄长的一套房子后,再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决定从此处着手,对张某夫妻二人的这套房产尽享调查。果不其然,让执行法官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张某夫妻二人只是改了所有权人的名字,其兄并没有付出相应房款,是典型的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行为。

  执行法官立即找到被执行人之兄,言明其行为违反了民诉法的规定,妨碍了法院的执行,依法应对其罚款、拘留。被执行人之兄慑于法律的威严,最后同意联系被执行人,做好被执行人的工作,变卖房产履行判决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据悉,分宜县法院在开展反规避执行工作中,采取了多项措施规避措施惩治规避执行行为:一是通过舆论宣传扩大声势,深入群众发现执行线索;二是突出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建立多层次、覆盖全社会的协助执行员执行联络员体系;三是完善规避执行的反制机制,强制申报财产,推行报告财产令,跟进审计手段。通过采取以上强有力的强制执行措施,分宜法院执结了一大批“钉子案”、“骨头案”,截至今年9月10日该院共执结案件184件,执结率为78.37%,执结标的额达809.7392万元。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