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法院“阶梯式培养体系”助推年轻法官成长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简永根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1-09-09 07:36:30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整齐如一的着装,充满朝气的年轻面容,礼貌得体的谈吐,娴熟的业务技能……这是记者走进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接待大厅的第一感受。很难相信,记者眼前的这五位二十岁刚出头学生气未脱的年轻法官,在该院专门针对年轻法官成长而创立的“阶梯式培养体系”的熏陶培养下,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已经成为了审判一线的业务精英。
近三年来,渝水区法院共向社会招录了24名年轻法官,占到在编人数的四分之一。而在最初,该院并未对这批年轻法官的培养进步引起足够的重视,往往分配一个部门便任由其自我发展,从而导致部分年轻法官感到缺少组织关怀和对发展前途感到迷茫,加之基层法院待遇较低,晋升渠道少等原因使得这部分年轻法官选择了离开,形成了人才“一边招,一边流”的局面,也造成该院审判一线法官青黄不接,案多人少问题严重突出。对此,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为更好地留住人才,提高年轻法官的工作热情,大幅提升青年法官的综合素质,通过开展民主座谈会、院领导一对一谈心等活动,了解年轻法官的想法,全面针求其意见和建议,结合该院工作实际,最终于去年10月份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助推年轻法官成长成才“阶梯式培养体系”工作的指导意见》。
翻开该指导意见,记者能够清楚地了解到该体系分成 “体验制”锻炼、“带教制”学习、“系统制”培训、“渐进制”引导、“督导制”实践等五个循序渐进的阶段,而这五个阶段针对性强,培养任务、目标均非常明确,如同一道道阶梯般引导年轻法官不断向前向上。在“体验制”锻炼期间,新招录年轻法官将统一安排到立案、信访、人民法庭等一线部门进行一年的体验锻炼,让其亲身感受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了解一线部门的工作特点,把握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需求。经过一年的锻炼,该院便让业务庭骨干法官与其一对一“结对子”进行“带教制”学习,采取辅导讲评、谈心交流等方式对其进行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指导、作风上培养、技能上传授,进一步深化岗前教育成果,帮助青年干警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作风,并有效提高青年干警的审判技能。 与此同时,针对年轻法官学习培训机会少等情况,该院建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内容广泛化,形式多样化”的系统培训机制,坚持每周组织年轻法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通过与其座谈,拓宽其审理思路,不定期组织其参加庭审记录技能展示、工作和学习经验交流座谈,着力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除此之外,该院还针对年轻法官理论知识丰富、办案实践欠缺的情况,将其全部列为院调研宣传信息骨干,吸纳进青年法官论坛之中对其进行“渐进制”引导。通过组织年轻法官参加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邀请法学教授讲学等形式,积极引导其将成熟的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指导审判实践的具体举措,将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紧密融合。
前四阶段的培养,为年轻法官走上审判岗位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此后,该院又在参加初任法官培训班的基础上,对初任法官实行“督导制”实践。在初任法官任职的半年内,并不要求其独立承办案件,而是作为合议庭成员,随督导法官一起审理案件。督导法官可以通过观摩庭审、问题解答、案例讨论等方式指导初任法官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和水平,帮助初任法官疏导审判压力,缓解任职之初的焦虑和烦燥情绪。
“自从有了‘阶梯式培养体系’,我今后的工作学习任务目标更为明确,前进道路更加明了,同时也能体验到领导的关心和法院大家庭的温暖。我决定今后就留在这里安心工作,哪里都不去了!”面对记者的采访,忙着立案的小常满脸笑容阐述道。要知道,三个月前,小常参加过家乡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的招聘考试并被录用,最终,小常还是留了下来。记者看得出,小常的笑是真诚和充满信心的。
“满眼都是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而且精通业务,服务周到,干劲十足,让我感觉渝水区法院的工作活力十足,正可谓后生可畏!”一位前来立案的律师也向记者伸出了大拇指。
通过这种独特的阶梯式培养,该院年轻法官适应工作的能力普遍增强,快捷有效地完成了从学生到法官助理、从法官助理向法官、从初任法官向业务骨干的角色转化。培养出了一批大局意识强、结案效率高、善办疑难复杂案件、注重调研宣传的复合型人才。近一年来,走上审判岗位的年轻法官共审结各类案件1432件,调撤率达60%以上,并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网络、报刊、杂志上发表各类文章400余篇。
“年轻法官是法院的未来和希望,是司法队伍中的生力军,他们承载着推进人民司法事业的历史重担,也是推进审判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年轻法官队伍是法院事业的需要,更是时代的呼喊!”看着日渐成长起来的年轻法官队伍,该院院长郎道民发出如此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