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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依托信息技术从六方面积极推进阳光司法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子禄  发布时间:2011-08-22 10:00:46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市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积极稳妥地推进阳光司法,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上半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415件,审结307件,审结率为73.98%,同比上升6.67个百分点。一是审判流程管理实现全程自动化。运用专门系统软件,对审判流程实行网络化管理和全方位跟踪监督,确保办案过程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二是建立案件信息动态发布系统。通过法院网站、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及时发布和更新案件开庭、宣判等信息,实现便民服务电子化。三是将庭审活动逐步纳入数字化管理。在审判庭配置监控、证据展示、录音等设备,建立完善数字庭审系统, 推进科技法庭建设。该院已建成2个科技法庭,可专网直播、点播庭审实况,并由电脑自动刻录光盘。四是对被告人实行远程视频提讯。按照省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加强与看守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完成了远程视频提讯试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刑事审判的公开透明度。五是加大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力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或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裁判文书不上网的,其他案件裁判文书要求及时上网公开。六是全面完善电子档案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电子档案数据库,做到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步归档,方便当事人随时查阅已结或正在审理的案件信息。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