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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设立“法官讲堂”取得良好效果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肖钰  发布时间:2011-07-29 11:27:36 打印 字号: | |
  7月22日下午三点,渝水区法院在七楼会议室组织全院干警参加该院“法官讲堂”的授课活动。该院民二庭庭长张昱和下村法庭庭长欧阳波分别就《侵权责任法》在审判中的适用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

  据悉,为全面提高该院法官的司法能力,该院围绕“瞄准一个目标,坚持两个理念,推进三项工程,实现四个提升”的主题,按照“四学、三讲、五比”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该院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要求,针对全院法官队伍的现状,结合实际,制定《渝水区人民法院2011年法官培训方案》,并设立“法官讲堂”,采用外请专家讲授和本院业务骨干讲课、专题讲座和疑难案例讨论、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在政治理论时事、新法律法规和审判技能、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文明礼仪和法官行为规范等方面对全院法官进行授课。

  自开设“法官讲堂”以来,该院共为全院干警进行了三次授课,每次授课干警们都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上课时积极认真听讲,细致耐心作笔记,遇到没听明白的在下课时还不忘向授课人请教,并撰写心得体会,在全院范围内已经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干警综合素质也有了很大提高。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