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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之三罕见血型母亲 夺子大战有理获支持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张丽霞  发布时间:2011-07-26 08:38:23 打印 字号: | |
  2011年7月21日,分宜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离婚夺子案,有着汉族人群中不到万分之三的AB型Rh阴性血型的原告曾丽获得了儿子的抚养权。

  原告曾丽与被告黄武在2008年通过网络相识后相恋,恋爱期间两人因性格不和经常发生争吵,原告欲和被告分手,但发现怀了被告的孩子,迫于无奈而与被告结婚。婚后被告好逸恶劳,经常外出赌博,脾气暴躁,常常喝酒闹事,原告感觉和被告过不下去,故来法院起诉,要求和被告离婚,且坚决要求婚生男孩黄易归自己抚养。

  被告同意和原告离婚,但小孩黄易应判归自己抚养,坚决不同意让原告带走。庭审过程中为了小男孩的抚养权问题争论的异常激烈,一场夺子大战由此上演。原来,原告曾丽血型特殊,是在汉族人当中不到万分之三的AB型Rh阴性血型,十分罕见。这种血型的母亲生第一胎一般没有问题,胎儿患溶血症的几率仅为2%,但生二胎则具有很大的危险性,胎儿患溶血症的几率为99%,患溶血症后胎儿会水肿,直至胎死腹中。这也就意味着原告若以后再结婚也无法生育小孩,所以曾丽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坚决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但是黄武因为家中三代单传,也不愿意原告把小孩带走,双方矛盾僵持不下。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曾丽的血型罕见特殊,若其要生育二胎,胎儿患溶血症的几率为99%,这意味着原告几乎丧失了生育功能。被告虽说是三代单传,但被告拥有正常生育功能,其完全可以再生育小孩。且原告曾丽从事幼教工作,对小孩的成长教育比较有利,基于以上事实,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原告曾丽与被告黄武离婚;婚生男孩黄易归原告曾丽直接抚养。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