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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执行应急机制   异地强执彰显法威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陈宝亚 刘卫民  发布时间:2011-07-12 15:42:42 打印 字号: |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在公安大力协助下,启动执行110应急机制,成功执结了一件离婚纠纷补偿案,将这件快要“升温”的案件化解为和。7月8日,申请人刘梅来到渝水区人民法院,领取了离婚房屋差价5万元。

  刘梅与刘兵于2008年8月28日登记结婚,2001年7月生育一男孩,婚后双方常为家庭琐事相骂打架,夫妻感情彻底破裂,2010年7月20日法院调解离婚,刘兵一次性补偿刘梅房屋差价5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刘兵没有履行义务,刘梅于2010年12月13日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因刘兵在外打工地址不详且可供执行财产不明,案件暂未执行到位。

  2011年6月26日(星期六)刘兵驾驶其所有的广东牌照小车前去安福县农村其舅舅家(即刘梅的娘家)探亲时,被刘梅娘家人看到,刘梅娘家人将小车拦住放置娘家门口,相方为此产生冲突,极有可能升级转化为刑事案件。当地公安机关到现场调查事实后,将纠纷通报渝水区人民法院。渝水区人民法院于下午5时接警后,由于当日正处于休息日,法院按预案启动执行110应急机制,四名执行人员克服摄氏38度的高温行程200多公里,于当晚19时赶到安福县的偏僻农村,在查明事实和安福公安大力协助下,于当晚12时依法将刘兵驾驶的小车扣押至渝水区人民法院。2011年7月6 日,慑于法律的严威,刘兵生动将5万元交到法院标的款帐上并作了检讨,渝水区法院解除了对刘兵私驾小车的扣押,并将小车返还给了刘兵。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