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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交垃圾处理费 法院出手强制执行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鄢平花  发布时间:2011-05-10 09:34:53 打印 字号: | |
  5月9日,渝水区法院行政庭执行人员与法警果断出击,对一名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拒不缴纳的“老赖”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在司法强制的威慑下,“老赖”缴纳了全部垃圾处理费及罚款。

  今年1月,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一批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案件送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大都是个体企业,小本经营,考虑到民计民生,法院在执行中注重和谐执行。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对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减免滞纳金,对一部分查证属实的特殊困难群体减轻罚款。通过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大多数被执行人能主动履行义务,但仍有一部分“老赖”对法院的通知和劝说置之不理。为此,针对一名态度恶劣、屡劝不改的顽固典型,法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这名“老赖”被带进法院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后悔不迭,悉数缴纳了拖欠两年的垃圾处理费及罚款共4564元。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