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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全市法院信息工作稳步发展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子禄  发布时间:2011-05-05 09:43:41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全市法院信息工作水平,近日,市法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新修订的《全市法院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办法修改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规定了县、区法院和市法院各部门的信息报送任务,要求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真实,重大紧急情况信息应于事发当日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二是明确了信息刊物种类。首次规定被省高院《法警天地》、《执行动态》等刊物采用的稿件以信息对待。三是完善了激励机制。规定未完成全年信息报送任务的,信息工作予以扣分;未完成全年信息用稿基本任务的,信息工作不得分,同时取消相应年终评先资格。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